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3

123.天堂里的人不

八、星空中的诸星球

123.天堂里的人不仅能与来自这个太阳系星球的天使和灵人对话和交谈,还能与来自这个太阳系之外的其它宇宙星球的天使和灵人对话和交谈;而且,既能与那里的灵人并天使交谈,也能与居民本身交谈,不过,只能与那些内层打开的居民交谈;因此,这些居民能听到诸如天上来的那些话。人活在世上就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主允许他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就是一个灵。他在世时四处携带的肉体只是为了在这个终极气场,就是属世或尘世气场发挥功能而服务于他。不过,没有人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并天使交谈,除非他在信与爱方面能与天使相联;这种联系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拥有对主的信与爱。人正是凭对主的信与爱,也就是凭出自祂的教义真理和生活良善而与主联结。他只有被如此联结,才能免受地狱恶灵的攻击。其他人的内层则没有被打开到这种程度,因为他们不在主里面。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蒙允许与天使对话和交谈的原因。另一个明显证据是以下事实:如今几乎没有人相信灵人和天使的存在,更没有人相信他们与每个人同在,人通过他们与天堂相联,通过天堂与主相联。人们尤其不相信当人的肉体死亡后,他的灵继续活着,并且具有和以前一样的人形。

属天的奥秘 #2609

2609.关于与生活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5075

5075.“这些话以

5075.“这些话以后”表此前的事物之后。这从“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话”也表示事物。因此,“这些话以后”表示这些事物以后,因而表示此前的事物以后。在原文,“话”之所表示也表示事物,是因为就内义而言,“话”表示教义真理,因此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被称为圣言;就至高意义而言,主自己,即一切神性真理的源头,就是圣言(1288节)。进一步的原因是,凡存在于宇宙之物,若非由通过神性真理起作用的神性良善所创造,就没有任何存在,即没有任何实际物。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话”也表示事物。宇宙中的事物若非由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起作用的神性良善所创造,就没有任何存在,即没有任何实际物;这一真理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
  这些话所拥有的内层含义大多来源于内层人,内层人就住在灵人和天使中间。因为就其灵或他肉体死亡后活着的真正自我而言,每个人都与天使并灵人相伴,尽管外在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因与他们相伴,故也在那些使用通用语言,因而使用源语言的人当中。正因如此,有许多属灵的含义被赋予这些话;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些含义似乎与它们格格不入;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它们完全一致,如此处“话”表示事物。其它许多表达方式也一样,如理解力被称为内在“视觉”,可以说它拥有光明;或对某事的领悟和顺从被称为听见和听从;或对某事的觉知被称为嗅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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