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星空中的诸星球
123.天堂里的人不仅能与来自这个太阳系星球的天使和灵人对话和交谈,还能与来自这个太阳系之外的其它宇宙星球的天使和灵人对话和交谈;而且,既能与那里的灵人并天使交谈,也能与居民本身交谈,不过,只能与那些内层打开的居民交谈;因此,这些居民能听到诸如天上来的那些话。人活在世上就能做到这一点,只要主允许他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就是一个灵。他在世时四处携带的肉体只是为了在这个终极气场,就是属世或尘世气场发挥功能而服务于他。不过,没有人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并天使交谈,除非他在信与爱方面能与天使相联;这种联系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拥有对主的信与爱。人正是凭对主的信与爱,也就是凭出自祂的教义真理和生活良善而与主联结。他只有被如此联结,才能免受地狱恶灵的攻击。其他人的内层则没有被打开到这种程度,因为他们不在主里面。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蒙允许与天使对话和交谈的原因。另一个明显证据是以下事实:如今几乎没有人相信灵人和天使的存在,更没有人相信他们与每个人同在,人通过他们与天堂相联,通过天堂与主相联。人们尤其不相信当人的肉体死亡后,他的灵继续活着,并且具有和以前一样的人形。
3242.“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表示来自第三类的衍生物。这从“米甸”的代表清楚可知,“米甸”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下文所述;既然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是“米甸”,那么可知,他的儿子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至于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情况是这样: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主的国度,除非他处于信之良善,因为信之良善与生活有关。信之生活会保留下来,但信之教义不会,除非它与生活合而为一。尽管如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护信仰,称其为根本,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教导的,但过着良善的生活,即心里是基督徒,仅仅口头上不是的人,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任何人,当被他的教师教导信是最重要的,并在幼年时期就吸收这种观点时,都很容易被说服。他也很容易相信,因为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或顶尖学者,甚至教会的领袖就是这么说的;其中一些人害怕谈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会遣责他们。此外,另一个原因是,属于信的事物,或信的元素在流入时,是可以感知到的;而属于仁的事物,或仁的元素则不然。
因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也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被称为“米甸”;而他们照之生活的真理被称为“米甸的儿子”。正如那些处于与其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的人被称为“米甸”,“米甸”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蔽你,来自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这论及主的属灵国度。“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表示教义事物;“黄金”表示良善的教义事物;“乳香”表示真理的教义事物;“耶和华的赞美”表示这两者。由此也明显可知“以法”表示什么。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后来带到埃及又卖给波提乏的“米甸人”(创世记37:28, 36)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蒙主的神性怜悯在后面解释这几节经文时所看到的。
“米甸”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一点从摩西五经论到米甸的话可以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到了巴兰那里,将巴勒的话都告诉了他。(民数记22:4, 7等)
“摩押”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并且容易让自己被误导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2468节)。“米甸”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因而容易让自己被说服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如此处。“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表示歪曲;他们派往巴兰与以色列人作对表示基于这些虚假的行为,而以色列人表示良善和由这些良善产生的信之真理。
以色列人与米甸女人行淫导致瘟疫发生,非尼哈用枪将妓院里的米甸女人和以色列人由腹中刺透(民数记25:6-8等)具有类似含义,因为淫行代表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正因对真理的歪曲就是淫行在内义上所表示的,所以按照吩咐,一万二千以色列人击杀米甸人,杀了他们的王,所有男丁和他们所掳的、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并分了掠物(民数记25:16-17; 31:1至末尾)。之所以有“一万二千”,是因为“十二”表示信的一切事物(577, 2089, 2129e, 2130e节);摧毁虚假的,就是这些事物。他们所杀的“王”是指虚假,“一切男丁”也是;“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是指对虚假的情感;“掠物”(如金、银、牲畜)是指被歪曲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那里提到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通过真理对虚假的惩罚和毁灭。
士师记中论到米甸人的话也一样,即:以色列人因行了耶和华眼中的恶,被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以色列人因为米甸人就在山中给自己挖洞,还挖穴,建造营寨;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人都上来毁坏他们的土产,后来他们被基甸和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的三百人拯救,而那些跪下喝水的人则被打发回家(这些和更多故事出现在士师记6-8章)。此处的每一个细节也都代表对真理的歪曲,和由此而来的惩罚,惩罚甚至到了虚假被“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所表示的那类事物毁灭的程度。至于每个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在此解释起来太过于冗长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切将在适当地方给出解释。哈巴谷书:
祂观看,赶散列族;永久的山崩裂,长存的岭塌陷。我见古珊的帐棚在灾难之下,米甸地的幔子颤抖。(哈巴谷书3:6-7)
这论及主的降临。“古珊的帐棚”表示基于邪恶的一种宗教信仰,“米甸地的幔子”表示基于虚假的一种宗教信仰。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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