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4

124.由于在当今教

124.由于在当今教会,许多人缺乏对死后生命的信仰,几乎不信天堂和作为天地之神的主,所以我灵的内层被主打开,好叫我留在肉体中,同时又能与天堂天使同在,不仅与他们交谈,还看到那里令人惊叹的景象并描述它们,以防今后又有人说:“谁从天堂来到我们这里报告说,有这么一个地方,并且那里有什么东西?”不过,我知道,那些之前就发自内心否认天堂与地狱,以及死后生命存在的人更加不信并继续否认它们的存在。事实上,把乌鸦变成白的,都比让那些发自内心拒绝信仰的人去相信容易。原因在于,他们对这类事总是持消极否定的态度,从来不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到目前为止我所说,以及还要进一步所说关于天使和灵人的话是对少数相信的人说的。然而,为把其余的人引向某种承认,我蒙允许讲述诸如令好奇心强的人感兴趣,并能引起他们注意力的那类事,现在便讲述星空中的诸星球。

属天的奥秘 #1900

1900.“求你和我

1900.“求你和我的婢女同房”表示与外在人的结合。这也可从前面的阐述(1895节)清楚可知,即:人的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内在人和作为母亲的外在人孕育和生出的。人的实际生命来自内在人;在属于记忆的接受器皿通过认知和知识,或宗教知识和世俗学问形成之前,这内在人与外在人只能有一种最模糊的交流。
内在人的流注通过情感进入外在人的认知和知识。与此同时,在我们获得这些认知和知识之前,内在人的确与外在人交流,但只通过情感交流,它通过情感掌控外在人。这仅仅产生最一般的活动和某些食欲,以及诸如小孩子表现出的某些盲目倾向或本能。但这生命会随着器皿在外部记忆中通过知识或认知,在内部记忆中通过理性思维形成而逐渐变得越来越明晰。随着这些器皿形成,并按顺序排列,事实上以这种方式排列:它们彼此相互关联,比较像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或社区和宗族,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由此变得越来越完善,甚至通过介于中间的理性思维变得更完善。
然而,如果形成这些器皿的宗教知识不是真理,那么这两者就不会彼此一致,因为内在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在真理中为自己找到对应。这些真理构成两种记忆的器官形式,是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能适合被引入其中的真正器皿;因为当它们被如此引入时,主就照着天堂,即祂国度的社群的模式和形像排列它们,以使此人可以成为最小形式的一个天堂或主的国。事实上,那些处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之人的心智在圣言中就被称为天堂或主的国。不过,这些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深入思考的人听的。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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