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1311.“耶和华降临”表示对他们的审判,这从上下文,以及论及耶和华时“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前几节(1302-1309节)论述的是建造一座城和巴别塔,接下来的几节(1319-1328节)论述的是变乱语言和分散,而“降临”当论及耶和华时,指的是审判发生之时。耶和华或主无处不在,并且自永恒就知道一切;因此,论到祂时,不能说祂“降临要看看”。只是字义用这些词语来表述,如此表述是为了适应世人看待事物的方式。而内义则不然,因为内义呈现的不是事物的表象,而是事物本来的样子。所以在本节,“降临要看看”表示审判。
审判论及邪恶达到顶点,或按圣言的话说,事情完结或罪孽满盈时的一种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每一种邪恶都有它可以达到的极限。当它超过这些极限时,就会招致邪恶的惩罚。这既适用于细节,也适用于总体。邪恶的惩罚就是那时所谓的审判。起初主似乎没有看见或发现恶事正在发生(因为当一个人做恶,却未受到惩罚时,他便以为主不在意这事,但当他受到惩罚时,就开始认为主看到了,甚至以为是主在惩罚他),因此,经上照着这些表象说“耶和华降临要看看”。
耶和华被描述为“降临”,是因为祂被描述为“至高者”或在“至高处”;这也与表象相符,因为祂不是住在至高处,而是住在至内在的地方,或说至深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至高”和“至内”具有同样的含义。另一方面,审判,或邪恶的惩罚发生在低层和最低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祂“降临”,如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摸山,山就冒烟。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诗篇144:5-6)
这也表示邪恶的惩罚,或审判。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也必降临在锡安山和它的冈陵上争战。(以赛亚书31:4)
同一先知书:
那时你降临,诸山在你面前崩裂。(以赛亚书64:3)
此处“降临”同样表示邪恶的惩罚或审判。弥迦书:
耶和华出了祂的地方,降临践踏地的高处;众山在祂以下熔化。(弥迦书1:3-4)
4691.“难道你真要作我们的王吗?难道你真要管辖我们吗”表理解的事物和意愿的事物真的要服从它吗?这从“作王”和“管辖”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是指理解事物的服从;“管辖”是指意愿事物的服从。“作他们的王”和“管辖他们”表示它们要服从,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此处之所以用这两个词,是因为一个论及理解的事物,另一个论及意愿的事物。这在圣言,尤其预言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一件具体的事以两种方式来表述。凡不知道此中奥秘的人,都必以为这只是一个用来强调的重复。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天上的婚姻,即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如人里面理解力与意愿的婚姻。这双重表述当中一种涉及真理,另一种涉及良善;因此,一种涉及理解力,因为真理属于这理解力;另一种涉及意愿,因为良善属于这意愿。此外,圣言中所用的表述由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表示类似这些的事物的词语构成。这是隐藏在使用双重表述来描述一件具体事背后的奥秘(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e节)。此处“作他们的王”和“管辖他们”也是这种情况:“作王”涉及属于理解力的真理,“管辖”涉及属于意愿的良善。“国”也论及真理(1672, 2547节),“管辖”(经上或译为权柄)论及良善,如在但以理书中论述主的神性人身之处的情形:
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民、各族、各语言的人都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4)
诗篇:
你的国是永远的国,你执掌的权柄存到万代。(诗篇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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