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创世记26:1-35
1.除了以前在亚伯拉罕的日子发生的饥荒外,那地又有一次饥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
2.耶和华向他显现,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
3.你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4.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又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的种;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
5.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
6.于是,以撒住在基拉耳。
7.那地方的人问到他的女人,他便说,她是我的妹子。原来他怕说我的女人;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因为她甚是好看。
8.他在那里的日子长了,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从窗户往外观看,看哪,以撒正与他的女人利百加戏笑。
9.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看哪,她实在是你的女人,你怎么说她是我的妹子?以撒对他说,因为我说了,恐怕我因她而死。
10.亚比米勒说,你这向我们作的是什么事呢?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
11.于是亚比米勒吩咐众百姓说,凡沾着这人和他女人的,一定得死。
12.以撒在那地播种,那一年收获百倍;耶和华赐福给他。
13.这人就增长,并继续增长,直到极其昌大。
14.他获得羊群,获得牛群,又有许多仆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15.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凡他父亲的仆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用尘土把它们填满了。
16.亚比米勒对以撒说,你离开我们去吧,因为你比我们强盛得多。
17.以撒就离开那里,在基拉耳谷扎营,住在那里。
18.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他们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亚伯拉罕死后塞住了,以撒就回来又挖出来,仍照他父亲给它们起的名字,叫它们的名字。
19.以撒的仆人在山谷中挖井,在那里找到一口活水井。
20.基拉耳的牧人与以撒的牧人争竞,说,这水是我们的。他就给那井起名叫埃色,因为他们和他相争。
21.他们又挖了一口井,又为这井争竞;他就给这井起名叫西提拿。
22.以撒离开那里,又挖了一口井,他们不为这井争竞了;他就给那井起名叫利河伯;他说,现在耶和华正拓宽我们,我们必在这地生殖起来。
23.他从那里上别是巴去。
24.那夜耶和华向他显现,说,我是你父亲亚伯拉罕的神;不要惧怕,因为我与你同在,要赐福给你,并要为我仆人亚伯拉罕的缘故,使你的种繁多。
25.他就在那里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并在那里支搭帐棚。以撒的仆人便在那里挖了一口井。
26.亚比米勒和他的同伴亚户撒、他的军长非各,从基拉耳去找他。
27.以撒对他们说,你们既然恨我,打发我离开你们,为什么到我这里来呢?
28.他们说,我们明明地看见耶和华与你同在,便说,让我们之间,就是我们和你之间,立一个誓言,让我们与你立约吧。
29.你若不伤害我们,正如我们未曾触犯你,素来善待你,并且打发你平平安安地走;你现在是蒙耶和华赐福的了。
30.他就为他们设摆筵席,他们便吃了喝了。
31.他们清晨早早起来彼此起誓;以撒打发他们走,他们就平平安安地离开他去了。
32.那一天,以撒的仆人来,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
33.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名叫别是巴,直到今日。
34.以扫是个四十岁的人,他取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女人。
35.她们使以撒和利百加灵里苦闷。
概览
3357.就本章的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表象的三个层级,以及它们如何与神性真理联合,以便真理及其教义事物能被接受,并且一个教会能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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