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第十一章
大人中的位置;以及来世的地方和距离
1273.刚从世界到来的灵魂在即将离开属灵天使的陪伴去到灵人当中,最终进入他们活在肉身时所在的社群时,会被天使带到许多宅邸或住所,也就是社群,这些社群既独立又与其它社群相联。新来者在有些地方会被接纳,但在其它情况下则被带到其它社群。这一过程会持续一段时间,直到他们抵达他们活在肉身时所在的社群,并留在那里,这标志着他们生活的新开始。有人若是冒名顶替者、伪君子或骗子,就是能进行欺骗,看似具有天使性情的人,有时会被善灵接纳。但过不了多久,这种联系就会打破;然后他四处游荡,没有天使陪伴,虽乞求接纳,却遭到拒绝,有时还受到惩罚,直到最终沦落到地狱里的人当中。那些经历荒废后被带到天使当中的人也会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当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时,他们会被礼貌而友善地打发离开。这一过程不断反复,直到他们最终来到与其仁爱、虔诚、诚实或真诚礼貌的性情相一致的天使社群。我也以同样的方式被带领经过这类“宅邸”,住在那里的人与我交谈,以便我能了解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回事。当时,我得以反思地方的变化,发现它们无非是状态的变化,而我的身体仍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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