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5.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无法相信人竟然能看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并讲述通过感官经历所获知有关它们的任何事。但要让他知道,自然界的空间、距离,以及由此而来的移动,就其起源和第一因而言,是内层状态的变化;对天使和灵人来说,正是这些变化决定了空间和距离的表象。从一个状态转变到另一个状态就会赋予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从一个星球到另一个星球,甚至到位于宇宙边缘的星球的表象。人的灵也能如此转变,而他的身体仍留在原处。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作为一个灵与灵人交往,同时作为一个人与世人交往。感官人无法理解人能在灵里旅行,因为他受制于时空,并以这些术语来衡量他的移动。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7007.“又要指教你们所当行的事”表因此,神性将在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指教”和“你们所当行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教”是指流入,当如此处论及神性时,是指发出(参看6993节);“你们所当行的事”是指将要发生的事。之所以表示每一件事,是因为它论及神性。在此有必要说一说何谓神性在人的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在人看来,这一点似乎与事实相去甚远,因为他认为,如果神性存在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那么恶行就不会发生,也没有人受到诅咒,以及公义会一直得胜,而世上的义人要比不义的人更兴旺发达,还有许多其它类似情况。他们因看的是反面,故不相信神性在每一件事里面。正因如此,他们将具体事件归于自己和自己的精明,只将总体、全面的掌控归于神性;将其它一切事称为运气和机遇,这些事对他们来说,是看不见的大自然的力量。
不过,人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他不知道天堂的奥秘,即:主让每个人都处在自由中,因为人若不在自由中,根本不可能被改造。强迫并不改造人,因为它不会让任何东西扎下根来;事实上,人在强迫之下所行的任何事都不是意愿的行为,而他在自由中所行的,才是意愿的行为。良善与真理若要存在于人里面,成为他自己的,就必须扎根在他的意愿之中,因为在意愿之外的,不是此人自己的。由于这个原因,每个人都被留在自由中,所以人们被允许思想邪恶,并且只要外在的恐惧不阻止,他们也被允许行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即每个人都在自由中,在这个世界上,不义的人似乎比义人更快乐和荣耀。但不义之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外在的,或属于身体的,在来世会转化为地狱的痛苦;而义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同在的,或属于灵的,会继续存留,变成天堂般的祝福。
此外,显赫与富足只带来世俗的幸福,并不带来永恒的幸福。不义的人和义人都能体验到这种幸福;义人若体验不到,也是为了让他们不因这类事物而偏离良善。由于人们认为神性祝福在于各种世俗的良善和幸福,所以当他们看见相反的情况时,他们的软弱使得他们错误地看待圣治或天命。他们也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当前情况得出结论,却没有想到,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尤其要把一切事物都归入天堂,以及地狱里的秩序状态,从而确保天堂不断类似于一个人,而地狱则处于它的对立面,由此产生平衡。他们没有思想这一观念:若不通过运行在所有最具体细节中的圣治或天命,因而若不是神性不断掌管并指引人的自由,这些事根本不可能实现。
关于其它观点,可参看前面关于圣治或天命的阐述和说明,即:主的圣治或天命若不存在于最具体的细节中,就不可能是普遍、全面的 (1919e, 4329, 5122e, 5894e 6481-6486, 6490节);主的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5264, 6491节);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5155, 5195, 6489节);主将祂所预见的邪恶转变为良善(6574节);偶然事件也是圣治或天命的一部分(5508, 6493, 6494节);人自己的精明就像散布在大气层中的些许灰尘,而圣治或天命就像整个大气层(6485节);许多错误观念否认圣治或天命在具体细节中的存在(6481节)。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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