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星空中的第一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基于耳闻目睹的报告
127.在主的引导下,我被天使带到星空中的一个星球,在那里蒙允许看到这个星球本身,但没有与那里的居民交谈,只与来自该星球的灵人交谈。每个星球的所有居民或所有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都会变成灵人,并留在自己的星球附近。然而,我能从这些灵人那里搜集到有关他们星球及其居民状态的信息。因为当人们离开肉体时,他们会带走自己以前的一切生命和一切记忆。
被带到宇宙中的星球不是指身体,而是指灵被带到或转移到那里。灵通过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被引导,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就像通过空间旅行。生命状态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决定了人们的亲近程度,因为生命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将他们联结起来,而不一致或不同之处则将他们分开。由此明显可知灵里的旅行如何进行,人又如何接近遥远的地方,而本人仍留在原处。
不过,通过内在状态的变化将灵人带出自己的星球,并使这些变化逐渐发展,直至达到一个与他们被带往之人的状态相一致或类似的状态,这是唯有主才能做到的事。因为在往返的过程中,从头至尾必须有持续的指引和预见。这种事若发生在一个肉体仍在自然界,由此受制于空间的人身上,尤其需要主的帮助。那些陷入身体感官,并出于它们思考的人无法被引导相信,这一切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原因在于,身体感官无法理解脱离空间的旅行。但那些出于其灵的感官思考,多少有点远离或退离身体感官的人能被引导相信并理解;因为内在思维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产生空间和时间的事物。因此,接下来有关星空中诸星球的内容是讲给这些人的,而非其他人,除非这其他人是那种能允许自己接受教导的人。死后,人仍保留他对世上一切事的记忆(AC 2476-2486)。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987.“地上一切的走兽”表示属于低级心智的欲望。这从圣言中“走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兽”要么表示情感,要么表示恶欲。对良善的情感由温驯、有用和洁净的走兽来表示;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由凶猛、无用和不洁的走兽来表示(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76节)。它们在此因表示恶欲,故被称为“地上的走兽”,而非田间的走兽。至于重生之人对恶欲的掌控,要知道,人们若以为能凭自己制伏邪恶,就大错特错了,并且也决不会重生。因为人无非是邪恶,就是一堆邪恶;他的整个意愿只在于邪恶,如前一章所说的,即:“人心的想象从小就邪恶”(8:21)。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表明,一个世人或灵人,甚至一位天使,就其本身,即他的整个自我而言,不过是最肮脏的粪便;当独自一人时,他所沉思的,都是仇恨、报复、残忍和最污秽的通奸。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的,也是构成他意愿的东西。
如若反思一下,仅从以下考虑谁都能清楚看到这个问题,即:当人出生时,在所有野兽和牲畜当中,他是最低级的生物。当他长大,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若没有外在的法律约束,以及他为了尽可能获得极大的影响力和财富而强加给自己的约束阻碍,他必冲进各种暴行,并且不会停下来,直到他征服宇宙中的所有人,攫取所有人的财富;除了那些屈服于他,成为他卑微的奴仆之人外,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人。这就是每个人的本性,尽管那些没有机会或能力实现的人,以及那些受制于上述约束的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旦得到机会和能力,约束放松,他们就会尽可能地狂奔。野兽却从未表现出这样的本性,而是生在某种自然秩序中。其中凶猛的捕食性动物伤害其它动物只是为了自卫;它们吞吃其它动物也只是为了缓解饥饿;一旦饥饿缓解,它们就不再造成伤害。而人类却完全不同。由此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和意愿是何性质。
既然人是一大堆可怕的邪恶和粪便,那么很明显,他凭自己决不能战胜邪恶。说邪恶掌控邪恶,并且不仅能掌控邪恶,还能掌控地狱,这绝对是自相矛盾。因为每个人都通过恶灵与地狱相联,他里面的邪恶由此被激活。从这些考虑谁都能知道,并且头脑正常的人还能推断出,唯独主能掌控人里面的邪恶和与他同住的地狱。为叫人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时时刻刻试图强行进入他,并永远毁灭他的地狱能被制伏,人被主重生,并被赋予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主唯独通过这良心实现一切良善。信仰的要点是这些:人无非是邪恶;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此,人不仅应该知道这些要点,还应承认并相信它们。如果他活在肉身时不承认也不相信,那么在来世,这一点会令人信服地向他证明。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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