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由主通过天使被带往宇宙中的一个星球,陪同的还有这个星球的一些灵人。我们朝右方前行,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我们太阳系尽头附近,先是出现一片闪亮但很厚的云,之后一股炽热的烟雾从一道巨缝中冒出来。这是一道巨大的鸿沟,在那一侧将我们太阳系与某些星系隔开。这股炽热烟雾看上去在相当长的距离处。我被带领从它中间穿过;然后,我下面的那道鸿沟或裂缝出现了许多人,他们都是灵人。灵人看上去都是人形,并且是实实在在的人。我还听见他们彼此说话;但没能获知他们来自哪里,是何性质。不过,他们当中的一个对我说,他们是守卫,防止灵人未经允许就越过这个星系进入宇宙中的另一个星系。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得到证实。因为陪同我们的一些灵人未被允许越过,结果一到达那个大鸿沟,他们就开始大声疾呼,说他们快要死了,就像垂死挣扎的人。于是,他们便停在鸿沟的这一侧,无法再往前走了,因为从鸿沟冒上出来的炽热烟雾包围并折磨他们。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10731.“凡在这日作工的,必须被处死”表对那些被自己和自己的爱引导,而不是被主引导的人来说,属灵的死亡。这从“在安息日作工”和“处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安息日作工”是指被自己和自己的爱引导,而不是被主引导(参看8495, 10360, 10362, 10364节);“处死”是指诅咒,或属灵的死亡(6119, 9008节)。那些被自己和自己的爱引导的人不信主,因为信主就在于被祂,而不是被自己引导。也正因如此,这些人根本看不到祂的人身与神性本身的合一有什么价值,事实上也看不到被主重生有什么价值,从而看不到教会的真理有什么价值。因为他们对自己说,这些事有什么价值呢?我们知道它们,甚至思想、渴慕它们有什么好处呢?我们还不是和其他人一样活着?有什么分别呢?他们之所以如此思考,是因为他们出于世界的生活,而不是出于天堂的生活进行思考。天堂的生活是他们所不知道的事,没有人能出于未知的事进行思考。因此,像这样的人不可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因而不可能在天堂;他们的内层与天堂不一致。事实上,除非他们的内层被主重新排列,以合乎天堂的形像,否则与天堂的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那些否认这些共性真理之人的样子。“在安息日作工”就表示人的这种状态,而这些人的属世死亡则表示他们的属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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