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由主通过天使被带往宇宙中的一个星球,陪同的还有这个星球的一些灵人。我们朝右方前行,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我们太阳系尽头附近,先是出现一片闪亮但很厚的云,之后一股炽热的烟雾从一道巨缝中冒出来。这是一道巨大的鸿沟,在那一侧将我们太阳系与某些星系隔开。这股炽热烟雾看上去在相当长的距离处。我被带领从它中间穿过;然后,我下面的那道鸿沟或裂缝出现了许多人,他们都是灵人。灵人看上去都是人形,并且是实实在在的人。我还听见他们彼此说话;但没能获知他们来自哪里,是何性质。不过,他们当中的一个对我说,他们是守卫,防止灵人未经允许就越过这个星系进入宇宙中的另一个星系。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得到证实。因为陪同我们的一些灵人未被允许越过,结果一到达那个大鸿沟,他们就开始大声疾呼,说他们快要死了,就像垂死挣扎的人。于是,他们便停在鸿沟的这一侧,无法再往前走了,因为从鸿沟冒上出来的炽热烟雾包围并折磨他们。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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