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4.“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这从“罗得”的代表,以及“城门口”和“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的代表: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或感官知觉,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如第一卷所示(1428, 1434, 1547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罗得不再代表主,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即教会的外在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
事实上,在本章,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还包括它在发展中,以及结束时的性质。“摩押”和“亚扪人”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
“城门口”的含义:“城门口”是一个城市进、出的地方;因此,“坐在城门口”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但仍与他们分开了;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仍与恶人分开了,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所多玛”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或也可说恶人,尤其教会里的恶人,如前所述(2322节)。
4416.在来世,灵人的品质从他们所在的光明显可知,因为如前所述,他们藉以看见的光就对应于他们藉以领悟的光。那些认识真理,也已经确认过它们,却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看似居于雪白的光中,但像冬光那样寒冷。当他们靠近那些居于天堂之光的人时,他们自己的光就彻底变暗,变成漆黑。当他们远离天堂之光时,就有一种像硫磺发出的那种劣质黄光取而代之,他们本人在这光中看似幽灵,他们的真理看似缥缈的影子。因为他们的真理伴有虚假的信仰,这种信仰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信真理,仅仅因为他们能由此赚得地位、利益和名声。真理是什么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只要接受它就行。
然而,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则看似居于炭火所发出的劣质光中;这光在接受天堂之光时,就彻底变得幽暗。不过,这些人藉以看见的光照着他们所陷入的虚假与邪恶而各不相同。由此还能看出为何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拥有发自诚心的对神性真理的信仰;因为他们就居于充满烟雾的光中,当天堂之光照在上面时,这光就向他们变暗,以致他们既无法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又无法用自己的心灵看见。与此同时,他们还会遭受极度痛苦,有些人则陷入一种无意识状态。正因如此,恶者绝无可能接受真理,只有善者才能接受。
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无法相信他竟然在这样劣质的光中,因为他看不见他的灵所在的光,只看见他的眼睛视觉所在,以及他的属世心智由此所在的光。他若能看见其灵的光,并能发现倘若来自天堂的真理与良善之光真的流入其灵之光,这光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么就会清楚知道他距离接受属这光的事物,也就是信的事物何等遥远,距离吸收仁爱的事物更是何等遥远,因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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