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9685.“要把桌子安在北边”表住在模糊中的良善。这从“桌子”和“北”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一个容器(参看9527节),因为“饼”是指来自主的属天良善(9545节);“北”是指就信之真理而言的模糊(3708节),当真理处于模糊之中时,良善也处于模糊之中。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良善通过真理显现,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时,它就被感觉为良善。这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在主的属天国度则不然;在那里,良善不是通过真理而显为良善的;相反,那里的天使享有对良善本身的直接洞察。由此可见为何桌子朝北边安放,灯台朝南边安放。对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刚才的阐述和说明(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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