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10570.“所以我和你的百姓才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表由此而来的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这从“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的含义清楚可知,“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是指超越全世界所有人的显赫。之所以也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是因为“地”表示教会,如下文所述。
正是这个目的,就是他们要变得比全世界所有人都要显赫,促使以色列民族敬拜耶和华,并使他们能处于外在的神圣。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个民族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个人民能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别人看来似乎是敬拜神的人,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所提到的偶像崇拜者清楚看出来,他们同样能做表面上的事。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到并推断出,这些偶像崇拜者没有内在的神圣,即:使得敬拜变得内在的,是圣言中所揭示的神性真理,只要人们知道它们并照之生活。因为如果没有这些真理,一个人也能以一种神圣的方式敬拜神,那么就不需要任何教会的教义,也不需要任何讲道了。
由于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比别人显赫的目的能使他们处于外在的神圣,并且在这样的人当中,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事物,也就是其敬拜的外在事物能传给天使,与天堂的联结由此得以建立,所以这个民族被接纳。但是,人若以为他们由此成为敬拜神的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们是自我和世界的敬拜者,心里是偶像崇拜者。由于他们具有这种秉性,所以属于对主之信和爱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未揭示给他们。这一点从旧约,以及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主降世时,他们并不承认祂,现在仍不承认祂;即便从预言部分接受了关于主的教导,他们也不接受这些教导。他们渴望的是一位能把他们提升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其国度在天上,并从那里着眼于地上所有人的拯救的弥赛亚。由此可见这个民族自古以来是什么样,为何经上在此说,耶和华与他们同去,他们才会比地面上的所有人都要尊贵。
“地面上”这个词要理解为凡教会存在的地方;因为“土地”(ground)和“地”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会(关于“地”表示教会,可参看9325节提到的地方)。但“土地”表示教会的原因和“田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因为它接受各样种子,然后这些种子长成植物并结出果实,以此表示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人就是接受这些的一个容器,如同接受种子的土地。然而,地被称为一个教会是由于住在地上的人,教会与这些人同在。但由于土地和地一样,都意味着空间上的延伸,所以译者就用“地”这个词代替“土地”。他们在此说“地面上”,以取代“土地面上”,在其它地方也一样。然而在原文,表示“土地”的这个词来源于一个完全不同于表示“地”的这个词的词根。
“土地”表示教会,和“地”一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各处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一些经文,如耶利米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边,见没有水,就拿着空器皿回来,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土地都干裂。(耶利米书14:3, 4)
此处“土地”表示教会,“地”也是,因为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真理的缺乏和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水”表示真理;“坑”表示这些真理,因而教义存放的地方;“器皿”表示它们的接受者;“雨”表示来自天堂的它们的流注;“地”是指教会所在的地方;“土地”是指教会本身,经上说这教会由于干旱,因而由于缺乏来自天堂的真理而干裂。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眷顾推罗,她就仍得淫资,与土地面上的地上万国行淫。最终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当它们为了利益、地位和知道它们的名声而被教导时,因而当它们可以说被出售,而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被教导时,就被称为“淫资”。在圣言中,这就是所谓的“淫妇”和“淫行”。“与地上万国行淫”表示与教会的一切真理如此行;“土地面上”表示凡教会所在的地方。由于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仍旧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本身,因而仍旧是神性,尽管对教导并“出售”它们的人来说,它们被用来获利,因而是“淫资”,所以经上说“她的货品和淫资都要归耶和华为圣”。
凡思维超越字义的人都能看出,此处所指的不是淫资,也不是与地上万国行淫,这类事物也不会归耶和华为圣。
诗篇:
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篇104:30)
“耶和华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受造”表示被新造,也就是重生(10373节);“使地面更换为新”表示改造并建立教会;“地面”表示凡教会之物能被接受的地方。其它经文提到的“地面”所给相同(如创世记7:4; 8:8, 13; 出埃及记32:12; 民数记12:3; 申命记6:15; 7:6; 撒母耳记上20:15; 撒母耳记下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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