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8.经上论到主说,祂“后悔”、“心中忧伤”,是因为一切人性的怜悯似乎都包含这些感觉。因此,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一样,此处论到主“后悔”和“忧伤”的话,也是照表象说的。没有人知道主的怜悯是什么样,因为它无限超出人类的理解。但我们都知道人的怜悯是什么样,就是后悔和忧伤。人若不按自己的理解形成对怜悯的某种概念,就不可能获得对它的任何概念,从而不可能获得教导。这就是为何人类的特性常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如:耶和华或主惩罚人,把人引入试探,毁灭,发怒;而事实上,祂从不惩罚任何人,从不把人引入试探,从不毁灭任何人,也从不发怒。既然像这样的东西都归于主,那么可知,后悔和忧伤也可以归于主,因为这一个的属性随着那一个的属性而来,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
以西结书:
这样我的怒气才可以发尽,我要使我的烈怒止息,也会后悔。(以西结书5:13)
此处由于“怒气”和“烈怒”都归于主,所以“后悔”也归于祂。撒迦利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列祖惹我发怒的时候,我怎样思想降祸,并不后悔;如今在这些日子,我也照样思想善待耶路撒冷和犹大家。(撒迦利亚8:14-15)
此处经上说,耶和华“思想降祸”;而事实上,祂从不思想降祸于任何人,而是善待每一个人。在摩西五经,当摩西寻求安抚耶和华的面时:
求你转回,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祂的百姓。(出埃及记32:12, 14)
此处“烈怒”,和由此而来的后悔也归于耶和华。约拿书:
尼尼微的王说,神转回,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约拿书3:9)
此处“后悔”同样归于祂,因为“怒”也是。
何西阿书:
我的心在我里面已经回转,我的后悔也一同被点燃;我必不发烈怒。(何西阿书11:8-9)
此处论及心的“后悔被点燃”,意思和“心中忧伤”一样。“后悔”明显表示富有怜悯。在约珥书同样如此:
要回归耶和华你们的神,因为祂有恩典,有怜悯,有长久的忍耐,有丰盛的怜悯,并且后悔不降灾。(约珥书2:13)
此处也显而易见,“后悔”表示怜悯。耶利米书:
如果他们肯听从,各人回转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降灾祸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后悔”表示怜悯。耶利米书:
那个民族若是转离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降灾祸。(耶利米书18:8)
此处“后悔”也表示怜悯他们,只要他们回转,因为使主的怜悯转离自己的,正是人。主从不将怜悯转离人。
8700.“因为这事对你太重”表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这从“这事太重”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事太重”是指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事太重”在此表示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即“他和这跟他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惫”,以此表示已被植入的真理就会灭亡;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即“你独自一人做不了”,以及后来“你若行这事,你就能站得住”,以此表示若不作出改变,是不可能的。
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其原因在于,在来世,凡符合秩序的事都是可能的,凡不符合秩序的事都是不可能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那构成秩序,并且是秩序本身的。因此,凡符合神性真理的,都符合秩序,是可能的;凡违反神性真理的,都违反秩序,是不可能的。举几个例子有助于清楚说明这是真的。按照秩序,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因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被送入地狱,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被提入天堂是不可能的。地狱里的人蒙主的纯粹怜悯从地狱被带到天堂并得救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每个人的,是他们活在世上时对主怜悯的接受。那些在世上接受它的人在来世向主的怜悯敞开,,因为在那里他们拥有接受它的能力。把它赋予其他人,并且随意赋予所有人,只要他们有信,进而相信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真正的秩序,也就是违反作为秩序的神性。
按照秩序,信与仁在自由中,而非强迫之下被植入;在自由中被植入的信与仁能持久,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则不持久。原因在于,当它们在自由中被植入时,或说凡在自由中所行的,都被灌输到人的情感中,从而被灌输到他的意愿中,由此变成他自己的;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或说凡在强迫之下所行的,则不会。因此,人得救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因生在恶中,故可以自由地作恶或不作恶。当他在这种自由中自动停止邪恶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就被灌输进来,这赋予他接受属于信和仁的洞察力,因为自由属于情感。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在强迫之下是不可能得救的;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世界上所有人都会得救。
按照秩序,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活而形成不同的社群;恶人与恶人在一起生活,善人与善人在一起生活。因此,恶人与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陷入邪恶的人处于良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良善与邪恶是对立面,一个毁灭另一个。由此也明显可知,地狱里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因此,单凭怜悯得救,无论一个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那些在地狱备受折磨的人将那里的折磨归因于神性,说神性若愿意,就能拿走他们所受的折磨,因为祂是全能的;但祂不愿意,所以祂是他们所受折磨的原因或说为此负责。他们说,凡有能力却不愿意的人就是原因,或说要为此负责。但拿走这些折磨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秩序。事实上,如果它们真的被拿走,恶人就会起来攻击善人,还会征服天使本身并摧毁天堂。但神性只意愿良善,即意愿善人的幸福,想要这些折磨,仅仅因为它们能约束,同时纠正恶人。由于这就是目的,是神性之爱和怜悯本身的目的,所以拿走地狱里的人所受的折磨是不可能的。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违反秩序的一切事都是不可能的,无论对那些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来说,它看似多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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