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92.“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表主的降临,以及那时的光照。这从“降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降临”是指祂经由流注的同在,因而祂的降临;主的这次降临由“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来表示。耶和华以一种外在形状显现在这些人面前,因为他们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感知到祂的同在;事实上,他们的内在缺乏良善和真理,使得主与其他人能存在于其中(8787节)。那时的光照由“在众百姓眼前”来表示,因为“眼”在内义上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这种感知天堂之光;所以“在眼前”是指光照。“眼睛”是指理解力,它的视觉是指属于信的感知(参看4403-4421, 4523-4534节)。
3356.“震动”或“移动”之所以表示状态的改变,是因为震动或移动发生在时空之中;但来世没有时空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在来世,一切事物的确看似占据空间,并按时间顺序接踵而来;但时空本身是状态的改变,因为那里的时空是这些状态的产物。所有灵人,甚至连恶灵都十分清楚这一点;他们会把状态的改变强加到别人身上,使他们出现在别的地方,而事实上他们并不在那里。世人从以下事实也能知道这一点,即:人越处于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喜乐的状态,并越处于思维和由此退离肉体的状态,就越不在时间之中。因为当这种状态持续时,他觉得许多小时几乎如同一个小时。这是因为他的内在人也就是他的灵,具有与外在人中的空间和时间相对应的状态。因此,“震动”或“移动”因是时空中的连续事件而在内义上表示状态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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