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下面的经历向我证明,他们如何急切地搜寻并吸收诸如属于超越身体感官知觉记忆的那类知识。他们在探视我对天上事物所知的那些事时,快速地过了一遍,不停地说:“就是这么回事,正是这样。”因为当灵人靠近人时,他们会进入他的全部记忆,从中唤起适合他们的东西。事实上,我经常发现,他们翻阅记忆里的内容,就像翻阅一本书。这些灵人做起这种事来更熟练、更迅速,因为他们会跳过拖慢并限制内视,以至于使它迟缓的那类事物;如当视一切世俗和肉体事物本身为目的,也就是说,唯独爱这些事物时,它们就属这类事物。他们把思想集中在真实事物上;因为从世俗的累赘当中摆脱出来的这类事物会使心智上升,从而进入广阔的领域;而纯物质事物会把心智拖下来,同时限制并关闭它。另一个经历也清楚表明,他们急于获取知识,丰富他们的记忆。有一次,我正在写一些关于未来事件的东西,他们离得太远,以至于无法从我的记忆中把它们提取出来查看。由于我不愿当着他们的面读这些东西,所以他们极其愤慨,并且一反常态,想要辱骂我,说我是最坏的人之一等等。为表明他们的恼怒,他们就在我脑袋的右侧直到耳朵引发一种疼痛的收缩。但这些事并没有伤害到我。他们因做了坏事,反而把自己推得更远,不过很快又停下来,站着不走,因为他们想知道我写了什么。这就是他们对知识的那种渴求。与人同在的灵人掌握他记忆里的一切事物(AC 5853, 5857, 5859-5860)。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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