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

13.下面的经历向我

13.下面的经历向我证明,他们如何急切地搜寻并吸收诸如属于超越身体感官知觉记忆的那类知识。他们在探视我对天上事物所知的那些事时,快速地过了一遍,不停地说:“就是这么回事,正是这样。”因为当灵人靠近人时,他们会进入他的全部记忆,从中唤起适合他们的东西。事实上,我经常发现,他们翻阅记忆里的内容,就像翻阅一本书。这些灵人做起这种事来更熟练、更迅速,因为他们会跳过拖慢并限制内视,以至于使它迟缓的那类事物;如当视一切世俗和肉体事物本身为目的,也就是说,唯独爱这些事物时,它们就属这类事物。他们把思想集中在真实事物上;因为从世俗的累赘当中摆脱出来的这类事物会使心智上升,从而进入广阔的领域;而纯物质事物会把心智拖下来,同时限制并关闭它。另一个经历也清楚表明,他们急于获取知识,丰富他们的记忆。有一次,我正在写一些关于未来事件的东西,他们离得太远,以至于无法从我的记忆中把它们提取出来查看。由于我不愿当着他们的面读这些东西,所以他们极其愤慨,并且一反常态,想要辱骂我,说我是最坏的人之一等等。为表明他们的恼怒,他们就在我脑袋的右侧直到耳朵引发一种疼痛的收缩。但这些事并没有伤害到我。他们因做了坏事,反而把自己推得更远,不过很快又停下来,站着不走,因为他们想知道我写了什么。这就是他们对知识的那种渴求。与人同在的灵人掌握他记忆里的一切事物(AC 5853, 5857, 5859-5860)。

属天的奥秘 #5639

5639.“约瑟见便

5639.“约瑟见便雅悯和他们同来”表属灵层的属天层对属灵的居间层与真理同在的觉知。这从“见”的含义,以及雅各的十个儿子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和察觉(参看2150, 2807, 3764, 4567, 4723, 5400节);雅各的十个儿子,即“和他们同来”的“他们”,也就是约瑟看见便雅悯与之同在的他们所指的,是指属世层里面的真理(5403, 5419, 5427, 5458, 5512节);“便雅悯”是指居间层(参看5411, 5413, 5443节)。在此之所以用“属灵的居间层”这个词,是因为雅各的十个儿子所代表的真理现在要与源于神性的真理,就是“约瑟”联结,但这种联结若不通过一个属灵的居间层,就无法实现;因此,这居间层一被察觉,约瑟就吩咐管家的人说:“将这些人领到屋里。要宰杀牲畜,预备筵席,因为晌午这些人同我吃饭”,以此表示他们要被引入并与他联结,因为他们与居间层同在。
  有必要以三言两语进一步阐述一下与属世层相比,何为属灵层,因为在基督教界,绝大多数人对何为属灵层如此无知,以致当他们听到这个词时,茫然不知所措,对自己说,没有人知道何为属灵层。就其本质而已,存在于人身上的属灵层就是他为了良善与真理,而非自我的缘故而对良善与真理的真实情感,以及为了公义与公平,而非自我的缘故而对公义与公平的情感。当人在自己里面感觉到从它们所流出的快乐和愉悦,尤其感觉到幸福和祝福时,这些感觉就构成他里面的属灵层,这属灵层不是从自然界,乃是从灵界或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来到他这里的。这就是属灵层,当它在人里面掌权时,就会感染他所思、所愿、所行的一切,可以说给它们着色,使他的思维和意愿行为享有属灵之物,直到最后,如当他离开自然界进入灵界之时,这些也变成他里面的属灵品质。简言之,属灵层就在于仁与信所激发的情感,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在于快乐与愉悦,尤其在于从它们所流出的祝福与幸福,这些都是人里面的内在感觉,并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在基督教界,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何为属灵层,这是因为他们将信,而非仁当成教会的本质。因此,由于关心信仰的少数人很少思考仁,或不知道何为仁,因而由于他们不知道仁爱的情感特征,或对这种情感特征没有觉知,所以凡未处于仁爱情感的人绝无可能知道何为属灵层。如今的情形尤其如此,几乎没有人拥有任何仁爱,因为现在是教会的末期。但要知道,就一般意义而言,“属灵层”是指对良善与真理这二者的情感,这就是为何天堂被称为灵界,圣言的内义被称为灵义。具体来说,属对良善的情感的,被称为属天层;属对真理的情感的,被称为属灵层。
  

属天的奥秘 #6203

6203.来自地狱的

6203.来自地狱的邪恶流注以下列方式产生:一个人陷入某种邪恶,首先是因为他屈服于它,然后是因为存心打算这么做,最后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且以之为快乐;这时,处于这种邪恶,或说这种邪恶在其中掌权的一个地狱就被打开了;因为众地狱照着邪恶及其所有种类而彼此区分开来。地狱被打开后,来自该地狱的一个流注便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开始邪恶,那么这邪恶便粘附于他,因为其气场现已包围他的地狱在他里面找到了相同的快乐,就是当它沉浸于自己的这种邪恶时所享受的那种。既然如此,地狱就不会放弃,而是顽固坚持,促使这个人思想这邪恶,先是时不时地想起,然后是每当有与之相关的事发生时就想起,直到最终它成了那始终掌控他的东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便四处寻求诸如支持这事不是一种邪恶的那类观念,直到他完全确信这不是邪恶。这时,他极尽所能地奋力摆脱外在约束,以使得邪恶变得既合法化又显得聪明,最后甚至变得又有魅力又有体面;如通过耍花招和欺诈进行通奸和偷窃,各种形式的高傲自夸,蔑视他人,辱骂,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迫害等等。它们就像明目张胆的偷窃,一个人一旦故意犯上两、三次,便欲罢不能;因为它们总是粘附于他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