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下面的经历向我证明,他们如何急切地搜寻并吸收诸如属于超越身体感官知觉记忆的那类知识。他们在探视我对天上事物所知的那些事时,快速地过了一遍,不停地说:“就是这么回事,正是这样。”因为当灵人靠近人时,他们会进入他的全部记忆,从中唤起适合他们的东西。事实上,我经常发现,他们翻阅记忆里的内容,就像翻阅一本书。这些灵人做起这种事来更熟练、更迅速,因为他们会跳过拖慢并限制内视,以至于使它迟缓的那类事物;如当视一切世俗和肉体事物本身为目的,也就是说,唯独爱这些事物时,它们就属这类事物。他们把思想集中在真实事物上;因为从世俗的累赘当中摆脱出来的这类事物会使心智上升,从而进入广阔的领域;而纯物质事物会把心智拖下来,同时限制并关闭它。另一个经历也清楚表明,他们急于获取知识,丰富他们的记忆。有一次,我正在写一些关于未来事件的东西,他们离得太远,以至于无法从我的记忆中把它们提取出来查看。由于我不愿当着他们的面读这些东西,所以他们极其愤慨,并且一反常态,想要辱骂我,说我是最坏的人之一等等。为表明他们的恼怒,他们就在我脑袋的右侧直到耳朵引发一种疼痛的收缩。但这些事并没有伤害到我。他们因做了坏事,反而把自己推得更远,不过很快又停下来,站着不走,因为他们想知道我写了什么。这就是他们对知识的那种渴求。与人同在的灵人掌握他记忆里的一切事物(AC 5853, 5857, 5859-5860)。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5854.主规定,灵人当流入世人的思维和欲望,而天使则流入他所关注的目的,进而通过这些目的流入随目的而来的一切。天使也通过善灵流入他在生活中所做的好行为和所信的真理;他们利用这些引导他尽可能地远离邪恶和虚假。这种流注虽悄无声息,不为世人所察觉,但仍隐密地有效运行。天使尤其转移邪恶的目的,引入良善的目的。不过,他们若无法做到这一点,就会退离;并且越无法做到这一点,就退得越远;他们越不在场,恶灵就越靠近。因为天使不可能存在于邪恶的目的中,也就是存在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即便如此,他们仍旧同在,只是相距甚远。
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将人引入良善的目的;但这会夺走此人的生命,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于与这些目的完全相反的爱中。因此,这条神性律法是不可违反的,即:人当处于自由;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当在他自由的时候,而绝不可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因为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接受的东西,都不会存留,而是会消散。事实上,强迫一个人做某事,并不等于将它注入此人的意愿,因为在强迫的状态下,这个人必须按照别人的意志或意愿去行;因此,当他回到自己的意愿,也就是自己的自由中时,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注入的,都会被根除。所以,主通过人的自由掌管他,尽可能地约束他,使他远离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因为主若不约束人,人就不断陷入最深的地狱。
刚才我们说,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把人引入良善的目的;因为恶灵能瞬间被赶走,哪怕人周围有成千上万的恶灵;而这种事只需一位天使就能做到。但这个时候,此人会经受如此的折磨,进入如此的地狱,以致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住,因为他会悲惨地被剥夺生命。事实上,人的生命就在于反对良善和真理的恶欲和谬念。若这生命不通过恶灵来维系,由此得以纠正,至少被引导,他一分钟都活不下去,而是化为乌有。因为除了为自己的缘故而对自我、利益和名声的热爱,因而除了凡违反秩序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抓住他。因此,他若不轻轻并逐渐通过对他自由的引导被带回秩序,就会立刻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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