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1616.“亚伯兰就挪移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居住”表示主到达一种更内在的感知。这从“挪移帐棚”和“橡树林”的含义清楚可知:“挪移帐棚”,就是挪动并固定帐棚,是指结合的过程,因为“帐棚”是指敬拜的神圣,如前所示(414, 1452节),外在人通过这外在的神圣与内在人结合;“橡树林”是指感知,如前所述(1442, 1443节),那里出现了“摩利橡树林”这个短语,意思是第一种感知,而此处以复数形式提到的“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更充分,也就是更内在的感知。这种感知被称为“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别处也提到“幔利”(如创世记14:13; 18:1; 23:17-19; 35:27);还提到希伯仑(如创世记35:27; 37:14; 约书亚记10:36, 39; 14:13-15; 15:13, 54; 20:7; 21:11, 13; 士师记1:10, 20,以及其它地方)。至于幔利和希伯仑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可参看解释这些经文的地方。
关于“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一种更内在的感知,情况如下:属于外在人的事物越与属于内在人的属天事物结合,感知就越增长,并变得更内在。与属天事物的结合会赋予感知,因为内在人的生命本身就住在属于对耶和华之爱的属天事物里面;或也可说,耶和华存在于属于爱的属天事物里面,也就是存在于属天之爱里面;这种存在在外在人中是感知不到的,除非实现结合;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
从此处的内义清楚可知主的情形如何,即:随着知识或认知的增多、繁殖,祂的外在人,即人性或人身本质逐步与神性本质结合。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任何人,只要他是人,都永远不能与耶和华或主结合,因为一个人正是通过知识或认知而成为人。这也适用于主,因为主和其他人一样出生,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然而,属天事物不断被灌输到祂作为器皿的知识或认知中;结果,祂的知识或认知不断变成接受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些器皿本身也变成属天的。
主以这种方式不断朝婴孩的属天事物前进,因为如前所述(430, 561, 1438, 1450-1451, 1453:1, 1472, 1495-1496, 1548, 1555:2, 1557节),属于爱的属天事物从最早的婴儿期直到童年时期,再到青春期就被灌输给一个人。他因是一个人,所以那时和以后就被赋予知识和认知(无论世俗的还是宗教的)。如果一个人是那种能重生的人,那么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充满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并因此被植入他自婴儿直到童年和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他的外在人就这样与他的内在人结合。它们首先被植入他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然后被植入他童年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最后被植入他婴儿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这时,他就是一个“小孩子”;论到小孩子,主说“神的国是属于这样的人的”(马可福音10:14; 路加福音18:16)。唯独主实现这种植入;因此,属天之物若非来自并属于主,就不会,也不能存在于人身上。
然而,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的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起来,并以属天事物充满祂的知识或认知,按照神性秩序把它们植入属天事物。首先,主将它们植入祂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的属天事物,接着植入童年时期与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与童年时期)之间的那个年龄阶段的属天事物,最后植入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童年时期)的属天事物。同时祂以这种方式在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成纯真本身和爱本身;这纯真本身和爱本身是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纯真和一切爱的源头。这种纯真是真正的婴孩(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真正的童年),因为它同时也是智慧。而婴孩的纯真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变成智慧的纯真,就毫无用处;这就是为何在来世,小孩子都被赋予知识或认知。主因将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故拥有感知,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当主植入童年时期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时,祂便拥有了祂的第一种感知,这种感知由“摩利橡树林”来表示;当祂植入知识或认知时,便拥有了祂的第二种感知,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它更为内在;这种感知由“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来表示。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