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2053.“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表示主在人的不洁中与他结合。这从“约”和“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所述(2033节);“肉体”是指人的自我,也如前所述(2041节)。至于人的自我何等肮脏,这也在那里阐述了,并在第一卷说明了(141, 150, 154, 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47节)。至于“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是指主在人的不洁中与他结合,情况是这样:人里面没有纯粹的直觉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人所拥有的信之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或说表面真理。它上面粘附着感官幻觉,而感官幻觉上面又粘附着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欲望的虚假。人所拥有的真理就是这个样子。至于这些真理何等不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它们上面粘附着这些幻觉和虚假。
尽管如此,主仍在这些不洁中与人结合,因为祂以纯真和仁爱给它们带来灵魂和生命,并以这种方式形成良心。构成良心的真理各种各样,也就是说,它们取决于各人的宗教信仰。只要这些真理不违背信之良善,主不愿伤害它们,因为这个人一直沉浸于这些真理,并视之为神圣。主不破碎任何人,而是把他弯过来,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教会里的各种宗教思想、信条,或说神学观点都有一些被赋予良心的追随者。其真理越接近纯正的信之真理,这良心就越好。由于良心从这种信之真理中形成,所以很明显,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为接受这些真理的,是理解力部分。因此,主奇迹般地将理解力部分与意愿部分分离,这是一个前所未知的奥秘;对此,可参看第一卷(863, 875, 895, 927, 1023节)。“约立在你们肉体上”也是一个有意义的符号,即洁净的符号,或说是一个象征行为,尤其是一个象征洁净的行为,这从前面关于割礼的说明清楚可知(2039节)。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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