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2063.“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因为撒拉才是她的名”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的阐述(17:5)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些话同样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参看2009节)。事实上,加到“撒拉”这个名字上的字母“H”取自耶和华之名,以便撒拉和亚伯拉罕一样,可以代表主的神性;也就是说,可以代表主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其中:“亚伯拉罕”代表神性良善,“撒拉”代表神性真理;神性理性,也就是以撒,将从该婚姻而生。
神性良善本身是爱,对整个人类来说,是怜悯;它是主的内在,也就是耶和华,耶和华是良善本身;该良善由亚伯拉罕来代表。要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由撒莱来代表;这真理一旦也变成神性,就由撒拉来代表,因为主逐渐朝着与耶和华合一前进,如前面各处所说的。在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良善成为真理的源头之前,真理还不是神性,由撒莱来代表。但当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成为良善的产物时,它就是神性;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本身也是良善,因为它是良善之真理,或说良善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寻求与良善合一而通往良善的真理是一回事;已经与良善彻底合一,以至于完全来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另一回事。通往良善的真理仍保留着某种人性,但与良善完全合一的真理则脱去了人性的一切,并披上神性。
和前面一样,这个问题也能通过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来说明。当一个人正在重生,也就是将要与主结合,或说尚未与主结合时,他通过真理,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迈向这结合,因为若不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他迈向这种结合所借助的真理,没有人能重生。主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去迎接这些真理,并将这仁爱引入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引入它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是接受良善的器皿;因此,真理越纯正,就越增多,良善也越大量接受它们作为器皿,把它们归入秩序,最后通过它们显现,以至于最终真理若不作为传输良善之光的媒介,就不会显现。真理以这种方式变得属天-属灵。由于主只存在于从仁爱流出的良善中,所以人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并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而被赋予良心;以后他便出于良心思考真理,做正确的事。不过,这良心与已经充满良善或仁爱的真理和正确的事保持一致。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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