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2141.主对人类的感知是这样:人类沉浸在邪恶和虚假之中,因为“所多玛”是指自我之爱和由此衍生的出于邪恶实施控制的欲望,“蛾摩拉”是指出于虚假如此行(16, 20节)。这一切瞒不了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主,因为祂是一切拯救的手段和源头(17-19节);也就是说,当他们的罪恶达到顶峰时,他们就会受到察罚(20-21节)。当主处于这种感知时(22节),祂为他们求情:首先为那些将拥有真理,并且这些真理充满良善的人求情,他们由“五十”来表示(23-26节);接着为那些将拥有次等的良善,但这良善仍与真理结合的人求情,他们由“四十五”来表示(27-28节);然后为那些经历试探的人求情,他们由“四十”来表示(29节);同样为那些卷入与邪恶的某种争战的人求情,他们由“三十”来表示(30节);之后为那些将有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对良善的情感状态的人求情,他们由“二十”来表示(31节);最后为那些将有对真理的情感状态的人求情,他们由“十”来表示(32节);每次的回答都是,他们必得救(26, 28-32节)。这些事完成后,主回到祂以前的感知状态(33节)。这些就是包含在本章内义中的奥秘,这些奥秘从字面上看不出来。
1055.“就要记念永约”表示以便主能在仁爱中与他同在。这从关于“立约”的含义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除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外,再没有其它“永约”了(665-666, 1025:5, 1038节)。这约是永恒的,因为它从永恒延续到永恒。整个天堂都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整个创造都是如此。因为在自然界,凡不从爱中获得其起源、拥有某种联结或结合之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不存在。事实上,一切属世事物都是从某种属灵之物中产生的,属灵之物则是从属天之物中产生的,如前所述(775:2; 880:2-3; 911; 1025:7, 9节)。因此,爱或某种类似爱的东西被植入每一个事物。唯独人没有爱,只有反面,因为人摧毁了自己里面的自然秩序。但当他能够重生,或能够重新恢复秩序并接受相爱时,此处论述的通过仁爱所立的约或结合就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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