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2325.“罗得一看见”表示良心,即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之人的良心,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看见”表示理解(897, 1584, 1806, 1807, 2150节)。然而,它在内义上表示有信;关于这层含义,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创世记29:32)予以讨论。“看见”在此之所以表示良心,是因为那些有信的人也有良心。信仰与良心如此不可分割,以至于无论你说信仰也好,说良心也好,都是一样的。我所说的信仰是指通向仁爱的信仰和来自仁爱的信仰,因而是指仁爱本身,因为没有仁爱的信仰根本不是信仰。正如信仰没有仁爱是不可能的,良心没有仁爱也是不可能的。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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