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2553.“因为我说,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即: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这从“对神的惧怕”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也就是神性,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都不被理解,而是会消亡,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因此,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世人根本不会接受,因而不会尊重它们。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出于同样的原因,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例如,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有眼,有脸,还有人类的情感,如愤怒等等。
当主降世时,更是如此。那时,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纯地上和世俗、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殊不知,在来世,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2129e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一开始,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并使圣言不致灭亡。
3166.“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这从“宝物”和“她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物”是指属灵事物,如下文所述;“她哥哥”是指属世良善(参看3160节);而拉班,也就是此处的哥哥,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宝物”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论到约瑟的地方:
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的深渊;得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此处“天上的宝物”、“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和“地的宝物”表示各种属灵事物。此外,“宝”这个词也适用于宝石、珍珠、香膏、香料等等,它们都表示属灵事物。
前面多次阐述了属灵事物的定义,即:主的国度包含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属天事物与良善有关,或说是良善的形式,属灵事物与从良善而来的真理有关,或说是这真理的形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不关乎良善和真理:凡与功用和生活有关的,都关乎良善;而凡与教义和记忆知识,尤其涉及功用和生活的教义和记忆知识有关的,都关乎真理。或也可说,凡属于意愿的,都被称为良善或邪恶;凡属于理解力的,都被称为真理或虚假。因此,只与爱和仁有关,并从主流入的良善是属天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当“银器、金器和衣服”被送给成为新娘的妹子时,“宝物”之所以被送给哥哥,是因为“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并且当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时,这良善就被光照。事实上,对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光照都由这种联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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