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0053.“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表主之人身的荣耀。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燔祭”是指主之人身的荣耀。犹太民族有祭牲和燔祭;“祭牲”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真理的植入;而“燔祭”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表示完全、彻底的重生。然而,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祭牲”表示将邪恶与虚假从祂源自母亲的人身当中逐出并植入源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燔祭”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荣耀”所表示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将其人身作成神性真理,还通过分阶段地将这人身与在祂里面,系其生命的本质存在的神性良善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祂生命的本质存在就是那与人同在、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之物;它就是神性良善本身或神性之爱。不过,关于这些事,可参看9194, 9315e, 9528e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至于主将源自母亲的一切人身之物逐出,直到最后祂不是她的儿子,可参看9807节。
在论述主的地方,荣耀表示将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因而与耶和华祂的父合一,祂通过这种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在论到耶和华或主时,提到动词的“荣耀”和名词的“荣耀”或“荣光”(译注:glory和glorification)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肉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书40:5)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却要升现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列族要走向你的光。(以赛亚书60:2, 3)
这些经文论述主,“耶和华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荣耀”(9429节)。神性真理并非来自任何其它源头,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响声,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于祂就是主,故祂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
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荣耀的王”,如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古老的门户啊,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战场上的勇士耶和华。(诗篇24:7-10)
主在此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荣耀的王”,祂用神性真理来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征服它们。这一切是通过祂在世时的人身实现的(参看9715, 9809, 10019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有力有能的耶和华”,以及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勇士”或“英雄”: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耶和华的荣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或父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此处“成了肉身”的“圣言”是指主,这是不证自明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荣耀”也是。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因而与耶和华或祂的父合一。因为耶和华父是神的本质存在,神在其本质存在上是神性之爱,因而也是神性良善;“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人身与那良善的合一。
由此明显可知在下列经文中,“得荣耀”表示什么: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这些事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响声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16, 23, 27, 28)
又: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由此明显可知,主的人身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的合一就是“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由此也明显可知,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祂的最后试探而完全实现。主通过与地狱的争战,也就是试探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528, 9937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当祂得了荣耀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就是我要差给你们的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话。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给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3-15, 28)
“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经上在此说,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在另一处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 3704节);这些话也描述了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因此,荣耀或合一是相互的,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你的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儿子”是指神性人身。“父”是指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3704, 7499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2921, 6303, 8865节);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或耶和华(参看9315节所提到的地方)。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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