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043.“云”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这从刚才关于“弓”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弓或这弓的颜色只出现在云中。如前所述,太阳的光线透过云的昏暗发光,正是这种昏暗本身被转换为不同颜色;因此,所产生的实际颜色取决于光线的明亮所触及的昏暗的性质。属灵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他来说,在此被称为“云”的昏暗是虚假,与其理解力的自我是一样的。当来自主的纯真、仁爱和怜悯被注入其理解力的自我时,这云就不再看似虚假,而是看似真理的表象和来自主的真理。因此就有了彩弓的形像。这种属灵的转换无法形容,除非人能通过颜色及其起源来理解它,否则,我不知道如何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来解释。
对重生之人来说,这“云”的性质可从他重生之前的状态清楚看出来。人通过他以之为信之真理的东西而重生。人人都认为他自己的信条是真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一种良心。因此,一旦他获得良心,那么违背他作为信之真理而牢记的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这适用于每个重生之人。因为许多人通过所接受的信条被主重生;并且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接受任何直接的启示,只接受那些通过圣言和圣言的讲道被植入的东西。但由于他们接受仁爱,所以主通过仁爱作用于他们的云。那时,光便从云中发出,如当太阳穿透云层时,会使云层更加明亮,并且变得五颜六色。这个过程还制造了云中之弓的形像。所以云层越薄,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多,这弓就越美丽;而云层越厚,也就是说,构成它的混合在一起的信之真理越少,这弓就越不美丽。纯真会给它的美丽增色不少,可以说给颜色带来一种鲜活生动的明亮。
当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时,真理的一切表象就是笼罩他的“云”,因为圣言是照着表象说的。然而,只要他简单地相信圣言,并拥有仁爱,哪怕他停留在表象中,这云相对来说也是薄的。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正是在这云里面形成良心。此外,对真理的一切无知也是云;当人不知道信之真理是什么,一般来说,不知道圣言是什么,尤其没有听说过主时,他就在这云中。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在这云中形成良心,因为他的无知本身可能拥有纯真,因而拥有仁爱在里面。一切虚假也是云;不过,这些云是黑暗,要么存在于那些拥有虚假良心(参看1033节)的人身上,要么存在于那些没有良心的人身上。这些通常是各种类型的云。至于云的数量,人身上的云如此之多、如此之厚,以至于他若知道它们,必惊讶于来自主的光线竟能穿透它们,并且任何人都能重生。自以为有少量云的人,有时会有大量的云;而自以为有大量云的人,却有少量的云。
这类云与属灵人同在,但在属天人身上没有那么多,因为属天人拥有植入其意愿部分的对主之爱,因而不像属灵人那样从主获得良心,而是获得对良善的感知,并由此获得对真理的感知。当人的意愿部分能接受属天火焰的光线时,他的理解力部分就会被它点亮,他出于爱知道并感知系信之真理的一切。这时,他的意愿部分就像一个小太阳,光线由此传到他的理解力部分。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性质。但当人的意愿部分完全败坏,如地狱一般,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因此在他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如古教会成员,以及属灵教会的每个重生之人的情形)时,他的云层就是厚的,因为他没有能力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这种知识。与此同时,虚假,也就是云的昏暗或模糊,不断从他的黑色意愿部分,也就是从地狱经由它流入。因此,属灵人的理解力部分永远无法像属天人的那样被光照。这就是为何“云”在此表示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所住的昏暗之光。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