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0737.然后,他们被问到自己对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他们回答说,他们并没有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而是想象为在人的形式之下的一位可见的神;他们以这种方式认识祂,不仅是因为内在的觉察,还因为祂曾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访客,包括传教士的观念,真的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不可见的东西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我意识到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任何不可见的事物都缺乏形式,因而没有具体的品质;没有形式和品质的观念要么消散,要么降至自然界可见事物的层次。听完全这些话,我被引导对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来自我们地球的许多人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古人并不以其它方式思想祂。于是我告诉他们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以及在我们的圣言中所提到的关于他们的事,即:这些人看见了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的神,当看见祂时,他们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称祂为耶和华。我说,他们也是出于一种内在觉察而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的;但如今,这种内在觉察已经在基督教界消失了,只在简单的信仰者中间还有存留。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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