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10758

10758.最后,我

10758.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们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在那里显为人,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一应俱全。他们更无法想象他们穿着衣服,有家有住的地方。之所以如此,唯一的原因在于,地球上大多数人局限于肉体感官层面,因而认为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而且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从外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被引离转向内层事物,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正因如此,当思想灵魂或灵时,他们无法获得一个人的观念。他们的观念是,灵魂或灵就像一阵风,空气或呼吸,没有任何形式,然而却含有某种生命力在里面。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末日才能复活,他们称之为最后的审判;到那时,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消散于四风,但仍将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或灵再度结合。
  我补充说,他们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思维局限于感官层面,因而无法避免这种概念:灵魂或灵不可能像一个人一样以一个人的形式活着,除非它能取回它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将因无法理解而在心里拒绝关于复活和永生的教导。但尽管如此,关于复活的这种观念还是有它的好处,即:它引导人们相信死后的生命;这种信仰的结果是,当他们生病躺在床上,思维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局限于感官事物时,就会相信他们离世之后将立即活着。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对死后随即在那里生活的希望,如此就远离了关于最后审判的教导。
  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有时感到惊讶的是:当那些信徒们谈论死后的生活,谈论他们即将离世或已经离世的亲朋好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他们就相信自己的亲朋好友死后立即将作为人活着或正在作为人活着。可一想到最后的审判,他们所持的这种观念就变成对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即肉体会再次与他们的灵魂结合。因为他们不知道,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正是这灵拥有身体里面的生命;而身体本身并没有任何生命。他们也不知道,正是每个人的灵赋予身体以人的形式,这个人主要是灵,灵存在于一个相似的形式中,但在肉眼面前是看不见的,然而在灵眼面前看得见的。
  也正因如此,当一个人的灵的视觉被打开(这种打开通过移除肉体视觉实现)时,天使就会显现;因此,当天使向圣言中提到的古人显现时,他们看上去就是人。我有时也与在世为人时就认识的灵人交谈过。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听到这话,一想到与肉体结合,他们就逃得远远的,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充满惊讶。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