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096.“耶和华,闪的神是赐福的”表示被赋予那些出于内在事物敬拜主之人的一切良善。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赐福涉及一切良善: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从内在意义上看,“赐福”表示这一切;但从外在意义上看,它表示一切世俗、肉体和尘世的良善。不过,后者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源于内在赐福,唯独这内在赐福才是真正的赐福,因为它是永恒的,与一切幸福相结合,是一切赐福的本质存在。事实上,除了永恒之物外,还有什么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其它存在的一切都不再存在。古人习惯说“愿耶和华赐福”,以此表示一切赐福,也就是一切良善皆来自祂。这句话也是感恩主赐福或已赐福他们的一种表达方式,如诗篇(28:6; 31:21; 41:13; 66:20; 68:19, 35; 72:18, 19; 89:52; 119:12; 124:6; 135:21; 144:1等等)。
此处之所以说“耶和华是赐福的”,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闪或内在教会,该教会凭仁爱而被称为内在的。主存在于仁爱中,故在此被称为“耶和华神”。不过,祂在外在教会中不是被如此称呼的;尽管主也存在于其中,但这种同在不同于祂与内在教会成员的同在。因为外在教会成员仍以为他从自己行仁之良善,或说他自己是他所做的仁之善行的源头。因此,当论述的主题是外在教会成员时,主被称为神,如下一节论及雅弗的情形,即:“愿神使雅弗扩张”。一切良善都被赋予那些出于内在事物敬拜主的人,这一点也可从事物的秩序明显看出来。这秩序就是:一切属天事物都来自主,一切属灵事物都来自属天事物,一切属世事物都来自属灵事物。这就是万物产生的秩序,因而是流注的秩序。
属天之物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哪里没有爱,哪里的联系或链条就断裂,主就不在,因为祂只经由属天之物,也就是经由爱流入。当属天之物不存在时,属灵之物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一切属灵之物经由属天之物而来自主。属灵之物是信。因此,信若不经由仁或爱而来自主,就不存在。这同样适用于属世之物。一切良善根据同样的秩序流入。由此可知,那些出于内在事物,也就是出于仁爱敬拜主的人拥有一切良善;而那些不是出于仁爱敬拜主的人则没有良善,只有假冒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身是邪恶,如伴随仇恨和通奸的快乐;就本身而言,这种快乐无非是粪便一样的快乐;这就是它在来世变成的样子。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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