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876.出现在圣言中的人名、国名或城名,就像人类语言的词语一样,在它们上升到的第一道门槛处就消失不见了;因为这些名字是世俗、肉体和物质的;进入来世的灵魂会逐渐脱去这些东西,而那些进入天堂的人则完全脱去它们。天使甚至不保留关于任何人及其名字的丝毫概念,他们不再知道亚伯兰、以撒或雅各是什么。相反,他们会从这些人物在圣言中所代表和表示的事物中为自己形成一个概念。名字和词语对他们来说,就像灰尘或鳞片,在进入天堂时就脱落了。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我曾与天使多次谈论这些问题,他们也充分教导了我真理。当灵人们彼此交谈时,他们用的不是词语,而是观念,就是世人无言思考时所用的那种。因此,他们的语言是所有语言的通用语言。但当他们与世人交谈时,他们的言语就会落入这个人的语言的词语中,如前所述(1635, 1637, 1639节)。
与灵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得以说,他们在彼此交谈时,甚至无法说出一个人类语言的词语,更不用说任何名字了。其中一些灵人闻言感到惊讶,于是就离开并试图这样做,但回来后声称,他们不能念出这些词,因为它们太粗糙、太物质化了,以至于在他们的气场之下。事实上,这些词是从身体器官清晰发出的空气的声音中形成的,或通过进入循着一条内在途径通向听觉器官的这些身体器官的一种流注而形成的。由此也清楚可知,出现在圣言中的任何词语的任何部分都无法传给灵人,更不用说天使灵了,天使灵的语言更普遍、通用(1642节)。它最不能传给天使(1643节);对天使来说,灵人所拥有的最初观念丝毫不会保留;相反,天使拥有属灵真理和属天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在其最小形式上以一种无法形容的方式变化。这些形式以一种和谐的顺序与代表的最初源头联结并联系在一起。相爱的幸福使得这些代表极其甜美,而甜美又使得它们成为幸福,因为它们的源头因来自主的生命而具有活力。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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