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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