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2053

2053.“我的约就

2053.“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表示主在人的不洁中与他结合。这从“约”和“肉体”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所述(2033节);“肉体”是指人的自我,也如前所述(2041节)。至于人的自我何等肮脏,这也在那里阐述了,并在第一卷说明了(141, 150, 154, 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47节)。至于“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是指主在人的不洁中与他结合,情况是这样:人里面没有纯粹的直觉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人所拥有的信之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或说表面真理。它上面粘附着感官幻觉,而感官幻觉上面又粘附着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欲望的虚假。人所拥有的真理就是这个样子。至于这些真理何等不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它们上面粘附着这些幻觉和虚假。

尽管如此,主仍在这些不洁中与人结合,因为祂以纯真和仁爱给它们带来灵魂和生命,并以这种方式形成良心。构成良心的真理各种各样,也就是说,它们取决于各人的宗教信仰。只要这些真理不违背信之良善,主不愿伤害它们,因为这个人一直沉浸于这些真理,并视之为神圣。主不破碎任何人,而是把他弯过来,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教会里的各种宗教思想、信条,或说神学观点都有一些被赋予良心的追随者。其真理越接近纯正的信之真理,这良心就越好。由于良心从这种信之真理中形成,所以很明显,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为接受这些真理的,是理解力部分。因此,主奇迹般地将理解力部分与意愿部分分离,这是一个前所未知的奥秘;对此,可参看第一卷(863, 875, 895, 927, 1023节)。“约立在你们肉体上”也是一个有意义的符号,即洁净的符号,或说是一个象征行为,尤其是一个象征洁净的行为,这从前面关于割礼的说明清楚可知(2039节)。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