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2063

2063.“不可再称

2063.“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因为撒拉才是她的名”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的阐述(17:5)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些话同样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参看2009节)。事实上,加到“撒拉”这个名字上的字母“H”取自耶和华之名,以便撒拉和亚伯拉罕一样,可以代表主的神性;也就是说,可以代表主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其中:“亚伯拉罕”代表神性良善,“撒拉”代表神性真理;神性理性,也就是以撒,将从该婚姻而生。
神性良善本身是爱,对整个人类来说,是怜悯;它是主的内在,也就是耶和华,耶和华是良善本身;该良善由亚伯拉罕来代表。要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由撒莱来代表;这真理一旦也变成神性,就由撒拉来代表,因为主逐渐朝着与耶和华合一前进,如前面各处所说的。在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良善成为真理的源头之前,真理还不是神性,由撒莱来代表。但当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成为良善的产物时,它就是神性;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本身也是良善,因为它是良善之真理,或说良善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寻求与良善合一而通往良善的真理是一回事;已经与良善彻底合一,以至于完全来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另一回事。通往良善的真理仍保留着某种人性,但与良善完全合一的真理则脱去了人性的一切,并披上神性。
和前面一样,这个问题也能通过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来说明。当一个人正在重生,也就是将要与主结合,或说尚未与主结合时,他通过真理,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迈向这结合,因为若不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他迈向这种结合所借助的真理,没有人能重生。主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去迎接这些真理,并将这仁爱引入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引入它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是接受良善的器皿;因此,真理越纯正,就越增多,良善也越大量接受它们作为器皿,把它们归入秩序,最后通过它们显现,以至于最终真理若不作为传输良善之光的媒介,就不会显现。真理以这种方式变得属天-属灵。由于主只存在于从仁爱流出的良善中,所以人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并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而被赋予良心;以后他便出于良心思考真理,做正确的事。不过,这良心与已经充满良善或仁爱的真理和正确的事保持一致。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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