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2083.“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表示神性理性,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他的“名”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从以撒的代表可知:如前面各处所说的,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内在人,而以撒代表主的理性人,雅各则代表主的属世人。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祂的理性人因从祂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成孕(参看1896, 1902, 1910节),故是祂的神性与人性合一的产物。因此,“以实玛利”所代表的第一理性是人性,但通过主变成了神性,然后由“以撒”来代表。其次,从他名字的含义可知:以撒因“笑”而得名;而“笑”在内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情感属于理性,如前所示(2072节),因此,以撒这个名在此表示神性理性。
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因而不但将理性变成神性,还将祂的内在和外在感官部分,由此将身体本身也变成神性。祂以这种方式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前面已经说明,不仅理性,而且感官部分,因而整个身体也都变成神性和耶和华(1414, 1428节)。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唯独祂带着身体从死里复活,以其整个神性和整个人身或人性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表示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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