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2261

2261.“我若在所

2261.“我若在所多玛城中间找到五十个义人”表示如果真理充满良善。这从“五十”和“那城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五十”是指满或全;“那城中间”是指在真理里面或核心处的,或真理所包含的,如前所述(2252节,那里有同样的词语)。可以想象,如果真理充满良善,人必然得救。不过,要知道,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即便有,它们也没有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良善;如果它们里面有良善,他就会得救,但仅仅靠怜悯得救。因为如前所述,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良善从真理和那人的生活中获得自己的性质。
就本身而言,真理并不赋予生命;赋予生命的,是良善。真理只是生命,也就是良善的接受者。因此,没有人能说,他能通过真理得救,或如通常所断言的那样,唯信得救,除非构成信的真理包含良善。必须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必是仁之良善;这解释了为何信仰本身在内义上只是仁爱,如前所示(2231节)。至于人们说,对真理的承认就是得救之信,要知道,那些过着违背仁爱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承认真理;相反,他们形成了一种自我说服,爱自己或爱世界的生命就粘附在这种自我说服上;因此,他们所谈论的承认并没有信之生命,也就是仁之生命在里面。最坏的人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也就是说,为了在所谓的聪明智慧上胜过别人,因而为了获得地位、名声和财富,也能学习、掌握信之真理,并以多种方式确认它们;但对他们来说,这些真理仍是死的。
真理的生命,因而信之生命唯独来自主,主是生命本身。主的生命是怜悯,怜悯是由对全人类的爱产生的。有些人声称自己信奉信之真理,但与自己相比却蔑视他人;每当他们爱自己、爱世界的生命被触动时,他们就对邻舍心怀仇恨,并以邻舍丧失财富、地位、名声和生命为快乐。做这种事的人永远不能享有主的生命。但信之真理是这种情况:人通过它们重生,因为它们才是接受良善的最纯正的器皿。因此,真理如何,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就如何,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被完善的能力就如何,人死后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就如何;或说真理越准确,它所包含的良善就越纯粹,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发展的能力就越完美,我们死后的状态就越蒙福和幸福。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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