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2533.“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表示他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这从“妻子”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属灵真理(参看2507, 2510节);“人”(即男人)是指教义本身。事实上,亚伯拉罕代表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当被称为“人”(即男人)时,他表示属天真理,属天真理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是一样的;因为“人”(即男人)在内义上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158, 265, 749, 915, 1007, 2517节)。由此明显可知,“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是指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之所以表示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属灵真理,是因为要把她还回去的“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教义,或也可说,构成教义的理性事物(2510节)。
如前所述(2531节),尽管信之教义本身是神性,因此超越所有人,甚至天使的理解,但圣言仍以一种人能理解的理性方式来传达它。此处的情形就像教育小男孩和小女孩的父母。当父母教育孩子时,他们会根据孩子的心态来解释每一件事,尽管他们自己在一个更内在或更高的层面上思考。否则,父母只是在教育,而孩子没有在学习,或说不去调整自己的课程就是在教导不会被学习的东西,或这就像把种子丢在光秃秃的岩石上。这也适用于在来世教导内心简单者的天使。天使虽拥有属天和属灵的智慧,但仍不会越过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头顶,或说把自己置于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理解之上,而是简单地和他们交谈,然而会随着教导的行进而逐渐提升水平。如果他们以天使的智慧说话,简单人根本理解不了,因而不会被引向信之真理与良善。如果主在圣言中不根据人的理解以一种理性的方式来教导,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然而,内义上的圣言会上升,以满足天使的理解力。即便如此,在天使感知圣言所在的最高层面的含义,仍无限低于神性。这表明圣言在其起源上,因而在自己里面是什么样;因此,圣言处处,甚至在一点一画上所包含的,比整个天堂以最小的方式所能理解的还要多,尽管它字面上显得如此普通和粗糙。
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祂在圣言里面,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4, 14; 也可参看启示录19:11, 13, 16).
主因是圣言,故也是教义,因为本身为神性的其它教义并不存在。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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