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2547

2547.“你竟给我

2547.“你竟给我和我的国招来大罪”表示由此将信之教义和教义的一切置于危险之中。这从“亚比米勒”和“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代词“我”所指的“亚比米勒”是指信之教义;“国”是指存在于教义中的真理,或教义真理。“国”在内义上表示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祂是形成万有的,是祂产业的权杖;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是我的锤子和打仗的武器;我要用你来打碎列族,用你来毁灭列国。(耶利米书51:19-20)
这论及主;显然,祂不会打碎列族,也不会毁灭列国,而是要打碎和毁灭列族和列国所表示的事物,即教义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列族中收取回来,从四围聚集他们,把他们带到本地。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他们不再是两个民族,不再分为两个国家。(以西结书37:21-22)
此处“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民族”表示该教会或教义的良善,因为“民族”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1416, 1849节)。“国家”表示该教会的真理。很明显,“民族和国家”在此并非表示民族和国家,而是另有所指,因为经上论到以色列人说,他们要被“聚集并带到本地”;而事实上,当时他们被分散在外邦民族当中,已经成了外邦人。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此处“埃及”表示基于记忆知识或纯粹的事实对信之真理的推理(1164, 1165, 1186节);“城”表示教义,在此表示异端教义(402, 2268, 2449节);“国”表示教义的虚假;因此,“城攻击城,国攻击国”表示异端和虚假将彼此争战。主在马太福音论及时代完结的话所表相同:
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7)
这表示邪恶攻击邪恶,虚假攻击虚假。
但以理对四国(但以理书2:37-46; 7:17-28)、玛代和波斯的国(但以理书8:20-27)、南方王和北方王的国(但以理书11章)所发的预言,以及约翰在启示录中对王和国所发的预言都没有其它含义:这些国只表示教会在真理与虚假方面的状态。字义上尘世的君王和国家的状态在内义上是指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而内义只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就其本身而言,主的圣言纯粹是属灵和属天的;但为了让人,无论是谁,能读懂它,与天堂有关的事物就通过存在于地上的那类事物来表达。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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