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2701.“神开了夏甲的眼”表示聪明。这从“开”、“神开了”和“眼”的含义清楚可知,“开”、“神开了”和“眼”是指赋予聪明,因为“眼”表示理解力(212节),和“看见”或“看”一样(参看2150, 2325节)。当神打开内在视觉或理解力时,经上就说“神开了眼”;这种打开是通过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确切地说,进入其理性的属灵部分的流注实现的。该流注所取的途径是灵魂,换句话说,是此人自己意识不到的内在途径。这流注就是他的光照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所听见或读到的真理通过一种存在于里面,就是存在于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的感知而向他确认。这个人自己还以为这种光照天生就在他里面,是由他自己的理解力产出的;但他在这一点上大错特错了。因为这种光照是一种流注,该流注从主经由天堂进入人的模糊、错误和对表象的信靠中,并通过那里的良善使他所相信的东西变成类似真理的东西。但只有那些属灵的人才蒙福享有在信之属灵事物上的光照;这就是“神开了夏甲的眼”所表示的。
“眼”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肉体视觉对应于灵的视觉,而灵的视觉就是理解力。由于“眼”具有这种对应关系,所以在圣言提到“眼”的几乎每个地方,甚至在人们以为表示其它东西的地方,它都表示理解力。如主在马太福音中说这些话的地方: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所以如果你的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你的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是指理解力,其属灵方面是信,这也可从此处补充的解释看出来,即:“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同样在该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马太福音5:29; 18:9)
“左眼”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右眼”是指它的情感;要剜出右眼表示一个人的情感若叫他跌倒,就必须被驯服。
同一福音书:
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它们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它们听见了。(马太福音13:16)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路加福音10:23)
此处“看见的眼睛”表示聪明和信仰,因为他们看见主,也看见祂的神迹和作为,但这不会使他们有福,有福的是他们能以其理解力来理解和相信它们,也就是“用眼看”;并服从它们,也就是“用耳听”。“用眼看”是指理解,也指相信或有信(参看897, 2325节),因为理解力是视觉的属灵形式,而信是理解力的属灵形式。肉眼的视觉来自世界之光;理解力的视觉则来自流入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的天堂之光;但信的视觉来自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我们通常会说用心灵的眼睛去看,还说以信仰的眼光去看。“用耳听”是指服从(参看2542节)。
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吗?还让你们的心刚硬吗?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见吗?(马可福音8:17-18)
此处很明显,“有眼睛,看不见”是指不愿理解,也不愿相信。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这城说,巴不得你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无奈现在这事在你眼前是隐藏的。(路加福音19:41-42)
马可福音:
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马可福音12:11)
此处“在你眼前是隐藏的”和“在眼中看为希奇”表示对理解力来说如此;每个人甚至从“眼睛”在日常用语中的含义也能知道这一点。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