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3154

3154.创世记24

3154.创世记24:34-48.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银、金、仆婢、骆驼和驴。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我所居之地的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他就对我说,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使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可以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我今日到了泉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你若使我所走的道路通达;看哪,我站在水泉旁;但愿有个出来打水的少女,我要对她说,请你让我从你瓶子里喝一点水;她若对我说,你只管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打水,愿她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的儿子所选定的女子。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看哪,利百加就出来,她的水瓶在她肩上;她下到泉旁打水,我便对她说,请给我喝。她就急忙从身上放低水瓶,说,请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也给我的骆驼喝了。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是密迦给拿鹤所生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手上。我俯伏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因为祂把我引到正路上,为我主人的儿子娶我主人兄弟的女儿。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表示它来自神性良善;“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表示总体上的良善;“银、金”表示总体上的真理。“仆婢、骆驼和驴”表示具体的真理;“我主人的妻子撒拉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表示从神性真理而生的神性理性;“年老的时候”表示当这种状态实际存在时;“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表示一切神性事物都属于神性理性。
“我主人叫我起誓”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个神圣义务和一个誓言;“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在此和前面(3024节)一样,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所居之地的”表示有神性良善在其中的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父家”表示来自神性的良善;“我本族那里去”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由此将产生结合;“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在此和前面(3030节)一样,表示属世人怀疑那情感是否可以分离。
“他就对我说”表示教导;“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在此和前面(3039节)一样,表示圣治;“使你的道路通达”表示在真理方面;“你就可以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会有一个结合;“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表示来自那里的神性的良善和真理;“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属世人所拥有的自由;“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表示就分离而言;“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属世人是无可指责的。剩下的经文,直到24:48,和前面所表相同。

属天的奥秘 #1050

1050.“所有肉体

1050.“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表示整个人类。这从“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每个人都凭他里面的活物而被称为活着的灵魂。人若没有某种活物,也就是某种纯真、仁爱和怜悯,或来自这些的相像或类似性质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存活,更不用说作为一个人活着了。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从主那里接受某种纯真、仁爱和怜悯,这一点从婴儿和童年时期的状态明显看出来。那时人所接受的事物会保存在他里面,所保存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余剩”,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当人成年时,如此保存的这些余剩就是使他能成为一个人的那个东西。关于这些余剩,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0-563, 576节)。
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所拥有的纯真、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使他能成为一个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能进行生命活动,一切都要学习。然后,他所学到的东西通过练习变成习惯,对他而言,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在未学习之前,人甚至不会走路、说话,其它一切事也一样。对他而言,这些活动通过运用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他从小就被赋予的纯真、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也是如此;没有这些状态,他远比任何动物都低级得多。然而,这些状态不是人通过学习所获得的状态,而是他从主那里所接受的白白的恩赐,主把它们保存在他里面。它们与信之真理一起被称为“余剩”,唯独属于主。人在成年生活中越是毁坏这些状态,就越成为一个死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这些状态就是重生的开始,他被带入这些状态;因为主通过这些余剩作工,如前所述(635, 711, 737:1, 857, 977:2节)。
在此被称为“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的,就是每个人里面的这些余剩。“所有肉体”表示每个人,因而表示整个人类,这一点从圣言各处“肉体”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参看574节)。如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若不缩短,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马可福音13: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所有肉体。(约翰福音17:1,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所有肉体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5)
又:
所有肉体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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