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3182.“于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表示与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分离。这从“打发”的含义和“妹子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打发”是指分离;“妹子利百加”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参看3077, 3179节),“妹子”是指真理(参看1495, 2508, 2524, 2556, 3160节)。此处正在发生的事从本章前面的讨论和说明可以看出来;但为了使这个问题变得更清楚,有必要多说几句。当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的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时,它就会与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分离。这种分离就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所表示的。当这个人不再从真理的角度看待良善,而是从良善的角度看待真理时,或也可说,当他不再从教义的角度看待生活,而是从生活的角度看待教义时,这种分离就会发生。例如,教义教导这一真理:不可以恨任何人,因为凡恨别人的,每时每刻都在杀那人。在人的早年生活中,他几乎认识不到这一点;但随着他长大,他若正在被改造,就会将这个真理列入他当照之生活的教义当中。最后,他照这真理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再从教义思考它,而是在生活中照它行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教义的这个真理就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事实上与属世人分离,并被植入理性中的良善。这时,他就不再允许属世人利用它的任何诡辩术对它表示任何怀疑,事实上根本不允许属世人去推理反对它。
3342.事实上,当灵人和天使说话时,他们也使用代表。他们利用奇妙的光影变化,将他们的想法或观念活生生地呈现在与他们交谈的那个人的内在视觉和外在视觉面前,并通过适当改变他的情感状态而巧妙地灌输这些想法或观念。出现在这种言语中的代表不同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2987-3003, 3213-3227, 3337-3341节),而是随着所表达的想法或观念而毫不迟延地瞬间产生。它们就像某种事物正在被详尽地描述,同时又以一种可见的形像呈现在眼前。说来奇妙,一切属灵事物本身,无论是什么,都能通过远远超出世人理解的各种不同形像以代表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些形像包含对真理的感知,甚至包含更内在的对良善的感知在里面。
这类事物也存在于世人里面,因为世人是披着肉身的灵。这从以事实明显看出来:耳朵所感知到的一切话语都朝内层上升,并转化为与视觉形像差不多的观念或形式,又从这些视觉形像转化为概念性的观念或理性观点,一个人便以这种方式感知到这些话语的意义。凡适当反思这些事的人都能从中知道,他有一个灵在自己里面,这灵就是他的内在人;还能知道与肉体分离之后,他就具有这种说话能力,或说他的灵就能以代表的形式说话,因为活在世上时,他就具有这种能力,只是由于尘世、肉体和世俗事物所产生的模糊,甚至黑暗,这种能力没有向他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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