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3203.“就从骆驼上下来”表示当理性良善被感知到时,该情感就与属世人中的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了。这从“下来”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来”是指分离;“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当以撒所代表的理性良善被感知到时,分离就发生了,这是显而易见的。
前面已经阐述并说明了何谓与属世人的分离(3161, 3175, 3182, 3188, 3190节),即:当真理不再是记忆知识的事,而是变成生活的事时,对真理的情感就与属世人分离了。因为当真理变成生活的事时,这个人就会通过习惯充满它,如同他天生的性情或本性。当他这样充满它时,可以说它自动流入行为,无需他出于任何记忆知识或事实思想它。事实上,当它变成生活的事时,这真理就能掌控这些记忆知识或事实,并从中提取出无数确认或支持它自己的事物。一切真理都是这种情况;在最初阶段,它是记忆知识的事;但随着这个人年龄增长,它变成生活的事。这种情况就像小孩子学习走路、说话、思考,以及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作出明智的判断,或得出明智的结论。一旦这些活动通过习惯变成自愿,因而变成自发的,它们就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库中消失,因为它们现在会自动流出来,或是本能的。
当人们正在被主重生,或再生时,就构成他们关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事物而言,情况也是如此。一开始,他们就像小孩子;那时,属灵真理对他们来说纯粹是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当他们正在学习教义事物,并将它们植入记忆时,这些事物无非是记忆知识或事实。但逐渐地,主把这些记忆知识或事实从记忆中一个接一个地召唤出来,并将它们移植到这个人的生命,也就是良善中,因为良善就是他的生命。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可以说一场转变就发生了;也就是说,这个人开始出于良善,即出于生命行事,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出于记忆知识行事。因此,凡正在新生的人在这方面都像小孩子;但他所吸收的事物都与属灵生命有关,好叫他不再出于教义或真理行事,而是出于仁爱或良善行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才第一次处于一种蒙福的状态,并处于智慧。
这一切表明什么叫与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由利百加从骆驼上下来来表示);利百加在知道这是以撒之前就从骆驼上下来了。谁都能看出,这些细节包含奥秘在里面。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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