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3207

3207.“利百加就

3207.“利百加就拿面纱盖住自己”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从“面纱”的含义清楚可知:新娘第一次见新郎时,会用面纱遮面,“面纱”(veil,或译为幔子)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古人当中,新娘代表对真理的情感,而新郎代表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新娘代表教会,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新娘”;而从主所获得的对良善的情感是“新郎”,所以主自己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新郎”。新娘在初次接近新郎时以面纱遮面,是为了她们可以代表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不是真理本身,只是看似真理;对此,可参看下文。对真理的情感若不通过真理的表象,就无法接近对良善的情感;它也无法摆脱这些表象,直到两者结合。一旦两者结合,它就变成良善之真理,即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纯正到良善纯正的程度。
良善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经由人里面的高层途径或门口流入。而真理就其起源而言,并不神圣,因为它经由低层途径或门口流入,一开始属于属世人。但当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到理性人时,它逐渐被洁净,并且第一眼看见对良善的情感,就与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披上真理的表象,以这种样貌接近良善。后者是一个标志,表明它有这种起源,或它的起源是何性质,并且它无法承受对神性良善的第一次看见,直到它进入新郎的卧室,也就是良善的圣所,两者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时,真理不再从表象,或通过表象看见良善,而是脱离任何表象被良善看见。
然而,要知道,在人里面,甚至在天使里面,真理从来就不纯粹,换句话说,从来不曾摆脱表象。所有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真理的表象;但只要良善在这些表象里面,主仍将它们作为真理来接受。纯粹的真理唯独属于主,因为它们是神性;正如主是良善本身,祂也是真理本身。请参看关于真理及其表象的讨论,即:会幕的遮盖物和幔子表示真理的表象(2576节);与人同在的真理是沉浸于谬误或幻觉的表象(2053节);人的理性概念或思维是真理的表象(2516节);真理被包裹在表象里面(2196, 2203, 2209, 2242节);神性良善流入表象,甚至流入谬误或幻觉(2554节);真理的表象被主调整,仿佛它们是真理(1832节);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1838节)。
至于什么是表象,这可从圣言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照着表象说话。然而,真理的表象分为不同层级。属世的真理表象绝大部分是谬误或幻觉;但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它们不应该被称为谬误或幻觉,而应该被称为表象,甚至在某些方面被称为真理,因为包含神性的良善在它们里面,并改变它们的本质,或说使它们在本质上变得不同。但理性的真理表象越来越内层;这些表象出现在天堂,确切地说,这是天堂里的天使所看见的表象(参看2576节)。
为了对何为真理的表象形成某种概念,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⑴人以为他通过信之真理被改造和重生,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他通过信之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被改造和重生。
⑵人以为真理能使他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因为真理教导人,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能使真理去感知的,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灵魂或生命。
⑶人以为当他照着他所学到的真理生活时,真理就通向良善。其实是良善流入真理,并将真理引向它自己。
⑷在人看来,似乎是真理完善良善;而事实上,是良善完善真理。
⑸在人看来,生活的良善似乎是信之果实;但其实它们是仁之果实。
从这几个例子可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何为真理的表象。像这样的表象不计其数。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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