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3623.“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的结合。因为当来自一个共同家系或纯正源头的真理不能与属世真理联合时,属世层也会缺乏与理性层的真理的任何联合或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3493, 3620节)。这就是为何此处“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在此处和其它地方,“生命”在原文都是复数形式,因为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当理解力植根于意愿,或也可说,真理基于或从属于良善时,这两种生命形式或官能就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名词“生命”有时用单数,有时用复数。“生命”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用于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形成人,就是地上的尘土,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耶和华神使各样树从土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中间又有生命树。(创世记2:9)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创世记 6:17)
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都两个两个地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世记7:15;780节)
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2)
诗篇:
我相信在生命之地必看见耶和华的美善。(诗篇27:13)
又:
谁是那渴望生命,喜爱多日,好看见美善的人呢?(诗篇34:12)
又: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看见光。(诗篇36:9)
玛拉基书:
我与利未的约是生命和平安的约。(玛拉基书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摩西五经: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紧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度;这样,你就可以在地上居住。(申命记30:20)
申命记:
这不是与你们无关的空话,乃是你们的生命,你们必因这话延长你们在那地的日子。(申命记32:47)
其它地方也有。“生命”这个名词之所以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有两种,而这两种生命却构成一体。在希伯来语,“天堂”也是如此,因为天堂有很多,却构成一体;“水”,即穹苍以上的水和穹苍以下的水(创世记1:7-9)同样如此,这些水表示属于理性层和属世层的属灵事物,它们也要通过结合成为一体。至于复数形式的“生命”,它们表示意愿的生命(或属于意愿的东西)和理解力的生命(或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因而是指良善的生命(或属于良善的东西)和真理的生命(或属于真理的东西),因为人的生命只是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没有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生命,人就不是人,或说没有人是人,因为没有这些,人将不能意愿或思考任何事。人的一切意愿能力都来自良善或非良善,他的一切思考能力都来自真理或非真理。因此,人拥有两种生命;当他的思维从他的意愿流出时,也就是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从系爱之良善的良善流出时,这两种生命就构成一个生命。
人的所有器官和肢体,
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
9399.“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表使人适合接受它。这从“祭物的血”和“洒在百姓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祭物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9393节);“洒在百姓身上”是指使人适合接受它,因为“洒”表示流入,因而表示适合。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一个人,并形成他的理解力;事实上,若你愿意相信,没有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不断流入,人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学不到。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光。这光因不断流入,故使每个人适合接受它。然而,那些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而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即便如此,和前者一样,后者仍拥有看见并学习神性真理的能力,而且只要他们远离邪恶的行径,还拥有接受它的能力。这就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那一半血所表示的。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其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光(参看2776, 3167, 3195, 3636, 3643, 3993, 4405, 5400, 8644, 8707节)。在约翰福音中所表示的,也是这神性真理: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进入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约翰福音1:9, 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凡心智健全的世人都有学习神之真理的能力,因而只要他远离邪恶的行径,还有接受它的能力,正如大量经历使我知道的那样。因为在来世,所有人,无论恶人还是善人,无一例外,都能学习并明白何为真理,何为虚假,以及何为良善,何为邪恶。但恶人虽能明白何为真理和良善,却不想去明白;因为他们的意愿和那里的邪恶会对抗,觉得厌恶。因此,当独自一人时,他们就又陷入其邪恶的虚假,并憎恶他们所明白的真理和良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世上虽明白真理,却弃绝它们的人。我由此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人类心智,使它们适合接受它;事实上,人们远离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行径到何种程度,它就在何种程度上被接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