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3884

3884.由于世人对

3884.由于世人对天堂或大人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并人通过这种对应关系存在和持续存在的真相一无所知,由于关于这些问题的说明显得似是而非、难以置信,所以我讲述一些我所经历并因此坚信不疑的事。有一次,当内层天堂向我打开,我正与那里的天使交谈时,我得以发现那里的以下活动。要知道,我虽在天堂,但仍未出离肉体,因为天堂在人里面,无论这个人在哪里。所以,主乐意有一个人能在天堂,却未退离肉体。我便以这种方式得以觉察天堂的普遍活动,并且如同以任一感官感知物体那样清楚。在这个特殊场合,我察觉到四种活动在进行。第一种进入大脑的左太阳穴,这是一种涉及理性器官的普遍活动,因为大脑左边对应于理性能力或认知的能力,而右边对应于情感或意愿的能力。
我所察觉到的第二种普遍活动进入肺呼吸,它轻柔地控制我自己的呼吸。不过,这种肺呼吸从内进行,因此我无需凭自己的意志来控制我的呼吸或吸气。当时,我清清楚楚地感知到天堂的这种真实呼吸。这是一种内在呼吸,故不为人所察觉,而是通过神奇的对应关系流入世外在或肉体的呼吸。人若丧失这种流注,必立刻倒地身亡。
我所察觉到的第三种活动进入心脏的收缩和舒张运动,这种活动当时在我自己里面比任何时候都要轻柔。脉搏很规律(每呼吸一次大约跳动三次),然而,这种跳动却终止于肺部,并使这些运动适合在肺部进行。我得以在某种程度上发现心脏的这种交替运动如何在每次呼吸结束时注入肺部运动。脉动的交替声很容易被发觉,以至于我能将它们数算出来。它们是独立而轻柔的。
第四种普遍活动进入肾脏,我也得以察觉这种活动,尽管很模糊。从这些活动明显可知,天堂或大人拥有心跳和呼吸,并且天堂或大人的心跳与心脏及其收缩和舒张运动有一种对应关系;天堂或大人的呼吸运动与肺脏及其呼吸运动有一种对应关系。但这二者都是人所发现不了的,因为它们是内在的,故是无法察觉的。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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