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145.“既然渴想你的父家”表渴望与直接流入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父家”的含义清楚可知。“父家”(即以撒和亚伯拉罕的家)是指直接流入的良善。“家”(house)表示良善(参看2233, 2234, 3652, 3720节);“父”也表示良善(3703节);“以撒”表示理性层的良善(参看3012, 3194, 3210节)。另外,亚伯拉罕和以撒一起代表流入的神性良善,拉班表示旁系良善(Collateral good),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参看3665, 3778节)。旁系良善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是指被称为居间或中间良善的良善,因为该良善从看似良善,却并非良善的世俗事物那里获取了许多事物;而直接流入的良善则直接出自主,或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是脱离了刚才所提到的那类世俗良善的神性良善。
凡正在重生的人首先处于居间或中间良善,以便该良善能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一旦提供了这种功用,它就被分离出去;此人便被引向更直接流入的良善。因此,正在重生的人就逐渐被完善。例如,正在重生的人一开始都以为他所思所行的良善来自他自己,应得到某种回报;因为他还不知道,或即使知道也不理解,良善能从其它某个源头流入。他也不知道或理解除了他应得到回报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性,因为他凭自己行了善事。他若一开始不这样想,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但以这种方式,他不仅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还被引入对良善,以及功德的认知。一旦以这种方式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他就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和相信;也就是说,他开始思考和相信,良善从主流入,他凭出于小我所行的良善不配得到任何东西;最终当真正的情感藏在他的意愿和行善后面时,他就会完全弃绝功德,甚至憎恶它,并被为了良善而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抵达这种状态时,良善就会直接流入。
再以婚姻之爱为例。首先到来并引入的良善外表好看,或举止良好,或表面相容,或条件相当,或是一种理想状态。这些良善是婚姻之爱最初的居间或中间良善。此后心智的结合便到来,在这种结合中,一方如对方那样去意愿,并以取悦对方为乐。这是第二个状态;然后之前的良善虽仍旧存在,但不再被关注。最后到来的是涉及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合一。也就是说,一方如对方那样去相信,并且一方如对方那样被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双方便一起体验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而体验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并非别的。与此同时,主流入这二者的情感,如同流入一个单一情感。这就是直接流入的良善;而之前间接流入的良善则充当引入该良善的手段。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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