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214.“拉班清晨早早起来”表该良善从主的神性属世层所得的启示。这从“清晨早早起来”的含义和“拉班”的代表清楚可知:“清晨早早起来”是指启示(参看3458, 3723节);“拉班”是指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类良善(4189节)。从整个思路明显可知,此处所指的是该良善从主的神性属世层所得的启示。至于启示,一切启示皆从主所得,并经由良善而存在于人里面;良善如何,启示就如何。
绝大多数人以为被启示的人就是那些能推理良善与真理,或邪恶与虚假的人;并以为他们所受启示的程度,与他们更巧妙、精确地谈论这些事,同时运用众多记忆知识来证实他们所说的,以及利用主要取自感官经验的对比和其它使人信服的陈述方式使他们的主张显得真实、可靠的能力成正比。然而,不管其想象和理解能力有多强,这些推理者根本不能被启示。有两种不同的想象和理解能力,其中一种出自天堂之光,另一种则出自虚幻之光。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两种光看上去一样;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却截然不同。凡出自天堂之光的,皆存在于良善中,并如在清晰的日光中那样知道某事是否正确。但是,凡出自虚幻之光的,皆存在于邪恶中,也就是在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当中。他们之所以能推理上述那些事,是因为他们拥有知道它们的某种能力,却没有实践它们的情感;谁都能看出,这等于没有任何启示。
关于虚幻之光及其在来世的存在,情况是这样:在世上居于这光的人在来世同样居于这光。他们在那里还是推理良善与真理,并邪恶与虚假,甚至做起这种事比活在肉身时更完美无缺;因为在来世,他们的思维不再因身体和世俗的挂虑而受到抑制和束缚,也不像在肉身和世上时那样局限于其中。不过,对于善灵和天使,而非他们来说,随即显而易见的是,他们的推理是虚幻之光的产物,流入他们当中的天堂之光立刻被转化为这种劣光;以致那在他们当中为天堂之光的,要么被窒息,如当阳光照到某种晦暗之物并变成黑色时的情形;要么被反射回来,如在那些以虚假为原则之人身上的情形;要么被败坏,如当阳光照到丑陋而又污秽的物体上,并产生令人厌恶的颜色和难闻的气味时的情形。那些居于虚幻之光,自以为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受启示之人的情形就是这样,因为他们能聪明、智慧地推理,即便过着邪恶的生活。
至于这些灵人是谁,他们的品性如何,这一点从他们为了骗人而模仿良善时所说的每个音节明显看出来。这类灵人就包括那些否认主,或蔑视祂,在自己中间嘲弄凡承认祂者的人;还包括那些喜欢奸淫,嘲笑凡相信婚姻是神圣的,绝不可遭到侵犯者的人。那些认为教会的诫命和教义是针对普通老百姓,好由此约束他们,而他们自己却无视这些诫命和教义的人,也在这类灵人之列。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视将它们归于神性的人为头脑简单、判断力低下的人同样在这类灵人之列。那些将一切归于自己的精明,声称并确认以下观念:有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拥有对事物的一种总体或整体上的掌控,但没有对它们的具体或特定掌控的灵人也在他们之列。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情况。
像这样的人甚至在来世也居于虚幻之光,就在和他们一样能精确推理的人当中。但当他们靠近任何天堂社群时,这光就会熄灭,并变成黑暗。结果,他们的思维变得如此晦暗、混乱,以致他们实际上根本无法思考。因为天堂之光对他们造成不利影响;如前所述,在他们当中,这光要么被窒息,要么被反射回去,要么被败坏。因此,他们从那里一头栽下去,投入地狱,也就是流行这种光的地方。由此可见何为真正的启示,即它出自源于主的良善;也可看出何为虚假之光,即它出自源于地狱的邪恶。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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