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1

131.他们在其它方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属天的奥秘 #4319

4319.大量经历向

4319.大量经历向我表明,不仅世人,而且灵人,以及天使都无法凭自己思考、言说并行出任何事,而是通过其他人;而这些其他人也不能凭自己如此行,还要通过其他人,依此类推。因此,所有人,无论集体的还是个体的,都凭生命的第一源头,也就是凭主思考、谈论并行动,无论他们如何看似完全独立,如同凭自己这样行。这一事实经常向那些在肉身生活时曾以为和确信以下观念的灵人显明,即:所有事物都在他们自己里面,而非之外,也就是说,他们凭自己和自己的灵魂思考、言说并行动;生命看似已经植入他们自己和自己的灵魂。他们还通过诸如存在于来世,但不可能存在于世上的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恶人从地狱,而善人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思考、意愿和行动;然而,无论邪恶还是良善,都看似始于这些人自己。基督徒从他们取自圣言的教义知道这一点,也就是以下教义:一切邪恶皆出自魔鬼,一切良善皆出自主;然而却很少有人相信。他们因不相信,故将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邪恶变成自己的。然而,他们没有将任何良善变成自己的,因为凡相信自己所行良善的源头在于他们自己的人都会索要良善,将其归于自己,从而将功德置于它们里面。他们还从教会的这一教义,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以致凡源于他自己及其小我的,都是邪恶,无论它如何看似良善;但这个教义也少有人相信,尽管它就是真理。
已经确认这一观点,即他们凭自己活着,因而凡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皆始于他们自己的恶人,当被指示事实完全符合这个教义时,声称他们现在相信了。但他们被告知,知道并不等于相信,相信是内在的,只能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因而只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当中。这些灵人因是邪恶的,故坚持认为他们现在已经相信了,因为他们看见了。不过,他们接受了来世的常规检查,也就是被天使严格查看。当他们被查看时,其脑袋的上半部分回缩,大脑显得粗糙、多毛,充满幽暗。这表明那些仅有记忆知识的信仰,却没有真信之人的性质;知道不等于相信。那些知道并相信之人的脑袋看似人的脑袋,大脑显得井然有序、雪白光亮;因为他们接受天堂之光。但对那些只知道并以为他们由此相信,其实并不相信的人来说,由于他们活在邪恶当中,故天堂之光没有被接受,因而在这光中的聪明和智慧也没有被接受。因此,当他们接受天使社群,也就是天堂之光时,这光在他们当中就沦为黑暗。这就是为何他们的大脑看似充满幽暗的原因。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