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424.上面所引用主的话所包含的内容在内义上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主在此用的是比方,而非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仅阐述最后一节经文的含义,即:“主人要铲除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主人要铲除他”表示脱离并除去良善与真理,因为如教会中人那样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被除去这些知识后,可以说被“铲除了”。因为在来世,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会从他们那里被分离出去,他们便被限制在邪恶,以及由此产生的虚假当中。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们既通过其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与天堂产生联系,又通过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与地狱产生联系,从而悬在这两者之间;还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良善与真理,因为当良善与真理和虚假与邪恶混在一起时,亵渎的事就会发生。主向那把一千银子藏在地里的人所说的话也表示这个意思:
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28, 29)
主在别处(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5;路加福音8:18)所说的话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表示他与那些表面上知道教义方面的真理和生活方面的良善,但内心里却根本不信真理,也不渴慕良善的人,也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同命运,也就是“同分”。像这样的人就被“铲除”。因此,当外在事物从这些人那里被夺去时,如发生在来世所有人身上的情形,他们便显出他们内在的样子,即丧失信与仁。然而,他们却假装拥有这些,以便赢得别人的注意,获取地位和名利。在被毁的教会中,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因为他们拥有外在事物,却没有内在事物。因此,这些人的内层被前面(4423节)所描述的洪水吞没。
“哀哭切齿”表示恶人在来世的状态,“哀哭”表示他们在邪恶方面的状态,“切齿”表示他们在虚假方面的状态。因为在圣言中,“牙齿”表示属低级的属世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它们的虚假。“牙齿”还与这些事物相对应,因此“切齿”是指虚假与真理的碰撞。完全陷入属世事物,并被感官幻觉所产生的观念主宰,并且除了由此所看到的东西外,什么也不信的人可以说就在“切齿”之地;在来世,他们在基于自己的幻觉对信之真理下结论时,觉得自己就在那里。这种人就充斥良善与真理被毁的教会。别处的“切齿”所表相同,如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8:12)
“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在被毁的教会里面的人;“黑暗”表示虚假(4418节),因为他们被上述乌云笼罩时,便处在黑暗中;“切齿”表示虚假与真理在那里碰撞。同样的事也出现在别处(如马太福音13:42, 50;22:13;25:30;路加福音13:28)。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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