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464.“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和我们一样”表接受他们的宗教表象。这从“应允”和“和他们一样”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允”是指接受;“和他们一样”是指仅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事物不感兴趣,因为这样就和他们一样了(参看4459节)。那里(即4459节)说明了何为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何为对内在事物的兴趣。在此有必要说明为何人要对内在事物感兴趣。凡能反思的人都能明白,人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联系,因为整个天堂都居于内在事物。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即就其理解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人若不在天堂,死后就无法上天堂,因为他与天堂没有任何联系。活在肉身时,人通过属于其理解的真理和属于其意愿的良善获得这种割礼;这时他若没有获得这种割礼,那么以后就不可能获得了,因为死后,其心智无法向内层事物打开,除非在肉身生活期间心智向它们打开。
人没有意识到以下事实:有一个属灵气场包围着他,该气场的性质取决于他情感的生命。对天使来说,这个气场比世上最敏锐的嗅觉所闻到的任何香味更易察觉。如果人一生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也就是说,在出自对邻舍的仇恨、由此而来的报复和残忍、奸淫、自大和由此而来的对他人的蔑视、偷盗、贪婪和欺骗、奢侈,以及其它类似恶习的乐趣中度过一生,那么包围他的属灵气场就和世上的死尸、粪便、垃圾等所发出的气味一样恶臭。人若过着这样的生活,死后就会携带这种恶臭的气场;因完全被这种气场包围,所以他只能呆在这类气场所属的地狱里。关于来世的气场及其起源,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1519, 1695, 2401, 2489节)。
然而,那些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以对邻舍厚道、仁爱为快乐,尤其那些在对主之爱中感受祝福的人,就会有一种愉悦、宜人的气场包围着他们,这就是天上的气场本身;因此,他们在天堂。在来世,所感知到的一切气场皆起源于主导人们的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因而起源于他们的生命,因为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构成他们的生命本身。这些气场因起源于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故起源于人如此意愿和行事所为的意图和目的。因为每个人都以他所爱的为目的,因此,人的目的决定了他的生命并构成它的品质;这就是包围他的气场的主要源头。该气场在天上被感知得最充分,因为从目的所发出的气场遍及整个天堂。这些考虑表明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质,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质,以及为何人不可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也要对内在事物感兴趣。
不过,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不会注意内在事物,无论他在世间生活中如何聪明,也无论他因学识赢得了何等大的名声,因为他是那种不信没有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任何事物,因而不信天堂或地狱的人。即便有人告诉他,他死后会立刻进入来世,在那里他会看见、听见、说话,享有比在肉身时还要完美的触觉,他就会拒绝这种说法,视其为荒唐或纯粹的幻想;尽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若有人告诉他,死后活着的灵魂或灵就是这个人本身,而不是他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他的反应也一样。
由此可知,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根本不关心所说关于内在事物的话,尽管正是这些事物使人们在他们将要去往,并在其中活到永远的国度蒙福和快乐。这种不信就存在于大多数基督徒当中,如我蒙允许从那些我曾与之交谈、由基督教界进入来世之人那里所得知的。事实上,在来世,他们无法隐瞒自己的想法,因为想法在那里完全暴露;他们也无法隐瞒自己所关注的目的,也就是他们所爱的,因为这一切会通过包围他们的气场显现出来。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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