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538.“神对雅各说”表对属世良善的觉知,就是从神性那里得来、现由“雅各”来代表的那种良善。这从“说”在圣言历史中的含义,以及“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发觉(1602, 1791, 1815, 1822, 1898, 1919, 2061, 2080, 2238, 2260, 2619, 2862, 3395, 3509节),因此,“神说”表示出于神性发觉;此处“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属世良善方面的主。前几节已说明,雅各在圣言中代表什么;但由于他的代表不断变化,故在此简要解释一下他的代表。
就至高意义而言,雅各一般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但当主荣耀祂的属世层时,在荣耀的过程中,该属世层在开始不同于它在期间和结束的样子。因此,雅各的代表不断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荣耀过程的开始,他代表真理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在荣耀过程期间,他代表真理之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在荣耀过程的结束,他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因为主的荣耀是从真理发展到真理之良善,最后发展到良善,这在前面已多次说明。该过程的结束就是现在的主题,“雅各”代表属世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前面有关这些问题的说明,也就是说,就至高意义而言,雅各在荣耀过程的开始,代表真理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节);在荣耀过程期间,代表真理之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3659, 3669, 3677, 4234, 4273, 4337节)。雅各现在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至于原因,如前所述,这是荣耀过程的结束。
这就是当主使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时所发生的过程,当主重生人时,类似过程也会发生;因为主乐意按照祂使人变新时所遵循的次序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我们反复说明,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 4402节)。当主使人变新时,祂首先给他提供信之真理,因为没有信之真理,人就不知道主是谁,天堂是什么,地狱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更不知道关于主、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国度,就是教会的无数事物;也不知道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地狱事物的特征和性质。
他在获知这些事之前,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良善”不是指世俗的良善和道德的良善,因为这些在世上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反思人的道德、习俗和习惯就能得知,这就是为何教会外的外邦人也知道这类事。“良善”是指属灵良善,属灵良善在圣言中被称为仁爱;该良善一般是指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但不是为了自私的理由,而是出于快乐和对行善的情感。该良善是属灵的良善,若不通过主通过圣言和圣言的布道所教导的信之真理,没有人能获得这良善。
人被供给信之真理,得到教导后,就逐渐被主引导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而将其付诸实践。这个真理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因为真理之良善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它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一直属教义的真理现在变得属生活了。最后,当此人在意愿良善并出于意愿而实践良善中感觉到快乐时,它就不再称作真理之良善,而是称作良善了。因为现在他重生了,不再出于真理意愿并行出良善,而是出于良善意愿并实践真理;现在他所实践的真理也可以说是良善,因为该真理从它的起源,也就是良善那里获得其本质。综上所述,明显可知“雅各”在至高意义上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是什么意思,还可知这种代表源于何处。“雅各”在此之所以代表这良善,是因为就内义而言,现在所论述的主题是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说,朝向属世层的内在事物(这些事物由“以色列”来表示,4536节)的发展。凡正被主重生之人,在他里面的真理变成良善之前,都无法被引入这些内在事物。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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